(四)采取增量调控措施遏制小汽车增长,是现阶段深圳治理交通拥堵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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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有态势,未来2年我市机动车还将新增约100万辆,到2016年底机动车保有量将超过400万辆。据测算,届时中心城区晚高峰拥堵时长将从2014年的55分钟拉长至92分钟。深圳有限的城市空间资源将被不断增长的小汽车所挤占,整个城市的运行效率、大气环境、生活质量将严重恶化。借鉴国内相关大城市的经验,现阶段亟需采取增量调控措施控制小汽车增长,为采取综合措施治理交通拥堵赢得时间和空间。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二、我市实施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主要依据?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市政府可以实行机动车保有量增量调控措施,治理交通拥堵。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规定,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目前小汽车增量调控已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杭州等大城市实施,从这些城市的实施效果看,小汽车增速明显减缓,交通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为实施综合治堵和发展公共交通赢得了时间。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三、关于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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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于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小汽车实行增量调控和指标管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四、实行增量调控管理的"小汽车"是什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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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所称小汽车,是指国家机动车类型分类规定所列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小型载客汽车是指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微型载客汽车是指车长小于等于3500mm且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 1000 mL 的载客汽车。大型、中型载客汽车、各类载货汽车以及其它类型机动车不在调控之列。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五、增量调控管理措施为何只针对小汽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截至2014年12月20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近314万辆,其中小汽车约占80%以上。根据我市现状交通调查,高峰时段交通流量构成中,约90%是小汽车交通。由此可见,小汽车不但是机动车保有量构成的主体,也是我市道路交通出行的主体,是导致我市道路交通拥堵的主要因素。此外,运送同样数量的乘客,公共交通与小汽车相比,可节省土地资源3/4,而尾气排放只是小汽车的1/10,总体而言小汽车的运输效率较低,尾气排放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