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气候信息披露“生态圈”——政策篇

文章来源:美国环保协会碳交易网2022-05-06 09:17

专家建议:如何构建中国气候信息披露体系

 
# 气候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廖原指出,在营造良好政策环境的基础上要持续完善企业碳核算标准规范体系的建设,为高质量气候信息披露奠定基础;此外,要不断的提高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企业气候信息的获取方式和模式,并且加强企业在相关方面的能力建设。
 
# 英国儿童基金会中国项目主任刘强表示,下一步应该强化现有环境信息披露要求中的气候要素,加强对碳排放量化数据、减碳措施及其成效的披露,并与国际标准对接;二是要形成一个广泛适用的信息披露体系,加强信息披露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可比性,帮助形成更大范围的碳价格的信号,构建更加气候友好的金融和市场环境;三是建立跨领域、跨行业的协同机制,打通金融圈、企业圈和气候圈,形成合力;四是加强金融机构和企业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动企业对气候风险认识的提高、企业参与意愿的提高,促进企业开展具有实效的减碳措施,并给企业赋能。
 
#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总经济师张昕指出,碳市场建设和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的相互促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二是强化制度落实执行。下一步应该从四个方面建立完善的气候信息披露制度同时促进碳市场发挥碳定价功能:
 
一是细化管理制度,开展政策稳定、要求连贯的信息披露;二是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披露技术要求,明确披露的目的、内容、方式、频率、平台、处罚规则等;三是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指导思想下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平台,统筹各部委信息披露平台建设,在共享的理念下更好地发挥信息披露平台作用。特别是对碳市场来说,要充分发挥交易所和注册登记机构作为有效碳排放管理信息披露平台的作用。四是除了强制要求参与碳交易的企业去完成相应的信息披露的任务之外,还要充分鼓励企业自愿披露更多和碳排放以及碳资产管理相关的信息。最后要提升参与碳交易的企业的基本认识,以认识指导行动,最终推动碳市场和信息披露制度的相互促进。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国际合作研究处副处长戚悦指出,通过各行业之间的协调,打破行业信息壁垒,加强行业信息标准管理,从更高的格局和层面上,更直观地反映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和践行双碳工作方面的成效、成果,从可行性角度,或者效果呈现的角度上,把企业气候管理过程中好的案例、做法和成果通过货币化的形式体现出来。
 
# 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 绿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佳从企业具体实施层面提出了建议,包括加强气候信息披露的系统性设计,加强信息链和价值链之间紧密结合,在披露的内容和要求方面突出重点体现绩效。其次,要推动形成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以实现部门协同。三是,加强对数据安全的管理,提取适合金融资本或者是符合部门的监管的要求的数据,加强数据筛选、处理和监管。
 
# 上海环境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胡冬雯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在国家层面开展气候信披标准体系的建设并配套执行细则;二是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包括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来进一步降低信息披露成本;三是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创建协同机制,打破以职能为壁垒的管理模式,共同建立气候信息披露的大框架。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建宇在致辞中指出,要实现碳中和的目标需要高达138万亿人民币的资金支持,而气候风险评估和价格信号是带动上述投资的关键,不管是在未来气候风险的管控还是来潜在的收益的确认上,高质量的气候信息披露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交叉点,也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实施的条件之一。从2011年至今,中国碳市场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已经累积了丰富的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学应用经验,可以作为支持企业气候信息披露的基础,也是解决规范化披露气候信息的关键环节。全国碳市场的统一数据报送体系和数据平台,不仅能为气候信息披露提供体系支撑,经由政府背书的平台数据也可以保障数据质量和连贯性。
 
鉴于此,我们建议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部门、金融监管机构等相关政策制定部门的沟通配合,尽快建立日常协调机制,在综合借鉴国际经验、学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中国经济发展和行业特点为基础,制定气候信息披露政策框架体系和相关细则,为金融机构开展气候投融资、推动企业低碳转型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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