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方案》对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建设进行了系统谋划
《改革方案》紧扣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从服务好生态环保重点工作,便于社会公众获取相关信息出发,对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进行了顶层设计,着力形成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
一是明确制度框架。《改革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健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为核心,提出以依法披露为基础、协同管理为重点、强化监督为手段、完善技术支撑为保障的制度改革思路和框架。《改革方案》充分考虑已有实践经验和改革实施基础,对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做出了规定,统筹兼顾了政府主导与企业主体、强制披露与引导服务、强化监管与社会参与,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聚焦重要信息。《改革方案》聚焦重点企业和重要环境信息精准发力。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将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风险高、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社会关注度高、与公民利益密切相关的企业确定为主体,要求其依法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改革方案》要求企业依法依规披露环境信息,全面反映企业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治理情况。企业环境行为可能对社会、公众及投资者产生重大影响或引发市场风险时,要求及时披露相关重要环境信息,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以降低环境风险和市场风险。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涉及多个部门,推动落实监管职责,形成管理合力。《改革方案》提出建立环境信息依法强制性披露协同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司法部、人民银行、国资委、证监会等单位和部门在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工作中的管理职责,细化了主要任务,为推动改革奠定基础。《改革方案》提出建立环境信息共享机制,设立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系统,针对各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的需要,畅通信息渠道,集中公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内容,供社会公众和组织免费查询。通过信息系统主动推送相关信息,为建立协同管理机制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加强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建设是保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顺利推进的基础。《改革方案》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多层面强化环境信息披露的法律支撑,既依据现有法律法规推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也在改革中不断探索,深入推进环境信息披露的法治化建设,将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法律形式加以固化。规范化是保障企业明责尽责、信息可用易懂的关键措施。《改革方案》提出生态环境部牵头制定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并对企业披露形式和质量提出了“易懂易得”和真实有效的原则和要求,为企业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提供有效的技术指导。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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