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引导在绿色金融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时代周报:在绿色金融方面,国家政策端给出了什么样的帮助?
王遥:“自上而下”推动绿色金融是我国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特点,政策引导在推动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市场发展中等发挥着积极作用。绿色金融通用基础标准、产品和统计标准及金融机构评价标准不断完善优化。
在产业指导目录基础上,原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对绿色金融市场的统计和分类标准进一步完善,相继修订发布《关于修订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绿色融资统计制度》《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环境权益融资工具》《碳金融产品》等标准。
与此同时,面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评价体系也全面铺开,2018年《中国银行业绿色银行评价方案》及2021年人民银行印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推动金融机构加速绿色金融业务布局,推动金融服务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
在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标准方面,2021年7月,人民银行正式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金融行业标准,从治理结构、政策制度、产品与服务创新、风险管理、风险量化、环境影响等方面对披露内容提出建议。2022年原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进一步促进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发展的支持,同时加强风险防范与自身管理。
时代周报:在支持市场发展的道路上,未来政策端还有哪些改进的空间?
王遥:当前绿色价值的市场化发现机制仍未完全建立,叠加快速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新的风险等,因此政策在弥补市场失灵、规范市场运作等方面仍可发挥积极作用。譬如进一步强化转型金融政策与绿色金融政策的衔接,引导转型金融市场的规范建立以适应当前中国高载能行业的转型需求;不断规范碳市场建设,强化碳市场的价值发现机制的政策体系,更好发挥绿色金融的市场定价功能;根据中国绿色经济发展的进程与绿色金融的发展速度,调整、优化绿色金融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将鼓励性、引导性政策向强制性政策转变,同时可在绿色金融薄弱领域增强激励等。
时代周报:目前针对绿色金融的监管和政策体系尚不完善,监管部门需要做出哪些改变或努力?
王遥:政策尚不完善是目前的客观情况,不同部门的职责不完全一致,也使得各方对绿色金融的监管视角、要求等不尽相同,在不断协调探索的过程中也更有利于发现绿色金融的最佳引导路径。目前在推动绿色金融的国内外标准趋同、优化绿色金融统计要求等方面正在不断推进。未来既要从全国视角建立普适性的绿色金融标准、又要能从地方视角体现特色化的需求,仍然需要中央和地方层面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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