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社会责任投资呼唤融合发展
可持续社会责任投资的概念虽然来自国际,但是在中国早就有端倪、有实践。例如,我国1993年开始实施的《公司法》就明确规定,公司要承担社会责任。1996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九五计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2015年我国与联合国其他大多数会员国一道通过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致力于实现包括17项指标在内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梳理中国可持续社会责任投资发展的历程,可以发现有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实践走在概念前面。例如,社会责任投资2005年在国际上刚刚获得公认,而这一年,中国对于工业污染治理、建筑项目、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就达到了2388亿元,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对生态保护的投资,不包括社会事业的投资以及企业自身建设的投资、ESG的其他投资,当然这些投资都是政府主导的投资。
二是政府投资走在企业投资前面。过去中国的ESG投资都是由政府主导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只是配角,政府的项目定了,国家拿了钱,金融贷款跟上,企业有少数配套。例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在未征收污水处理费以覆盖运营成本和投资折旧以前,只能由政府投资兴建。
三是国际企业走在国内企业前面。目前世界500强中的前250强的企业,其ESG信息披露率达到96%,当然这里面就包含有中国企业,尤其是国际化的中国企业。
四是上市公司走在非上市公司前面。最新的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1700多家A股上市公司单独编制发布了ESG相关报告,虽然这个报告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但是已经在ESG信息披露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五是绿色信贷走在其他金融工具前面。截至2022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22万亿元,同比增长38.5%,规模位居世界第一。
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规模目前相对较小。
总结历史,面向未来,在中国推动可持续社会责任投资无疑需要加快融合发展,笔者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建议。
第一,理念的融合。中国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就是要推动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这与联合国和国际社会所提倡的清洁、平等、包容、创新、和平以及不让任何人掉队的发展理念是相互契合、高度一致的。所以,我们需要推进国内外这些先进理念的融会贯通,把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投资从外生变量转为内生变量。
第二,知行的融合。知行合一、理念和实践相结合,是落实可持续社会责任投资的关键。要把ESG治理体系落实到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投资决策、融资安排、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系列行动之中,把这种投资行为从过去完全由政府主动的行为转变为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主动作为。
第三,项目的融合。要促进实现盈利性项目与非盈利性项目的以盈补亏、以丰补欠,从彼此分离转为相互结合、综合考虑。
第四,资本的融合。公益资本、公共资本、商业资本对于财务回报、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都有不同的要求,需要促进融合,从单一目标转为多重目标。我们很早就提出要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结合起来,落实到
会计制度和投资可行性研究里。要实现这个目标仍任重道远。
第五,标准的融合。目前ESG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国际标准,国际上不同的组织和机构有不同的体系,不同的地域权重,指标的权重也不同。国内的标准如何制定,还正在探索之中,建议要立足国情、科学借鉴、扬长补短,提出有中国特色的可持续社会责任投资标准,从各自衡量转向统一度量、科学评价。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