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二十七次大会(COP27)在埃及海滨城市沙姆沙伊赫举办,各个国家关于推动减缓、适应气候变化等关键问题的探讨受到广泛关注。
然而,致同《国际商业报告》(IBR)调查显示,中端市场企业尽管已然意识到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对于即将强制实施的范围3(涵盖价值链的所有其他间接排放)温室气体报告的准备却严重不足。
致同国际CEO Peter Bodin表示:“对于中端市场企业而言,确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方针是一项极为复杂的挑战,包括股东、客户和员工在内的多个利益相关方,都迫切需要一个更注重ESG理念的商业模式。”
ESG强制报告在即,企业行动滞后
对中小企业而言,披露ESG报告以往大多遵循自愿原则。许多区域和国际组织制定了相关的可持续发展框架和标准,包括:气候披露准则委员会(CDSB)的气候变化信息披露框架、美国可持续发展
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的五维度报告框架、金融稳定理事会(FSB)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四要素信息披露框架等。各报告框架侧重点不同、所针对的受众群体不同,但这些自愿性报告框架和指南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ESG创新和行动推进。
2021年11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在COP26期间宣布成立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以制定和发布IFRS可持续披露准则(ISDS),为全球投资者提供一致、可比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今年年初,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IFRS S1》)与《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两份征求意见稿。及至今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全球标准即将实施,范围3温室气体(GHG)排放报告也将在2023年初成为强制性项目。
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概念中,温室气体排放分为了三种类型。范围1包括公司的直接排放;范围2包括购买和使用电力的间接排放;范围3涵盖价值链的所有其他间接排放。
在接受致同调研的中端市场企业中,有67%的企业报告了范围1和范围2的排放,仅14%的企业报告了范围3的排放。也就是说,有高达86%的企业未报告范围3排放值,且对即将出台的ISSB标准缺乏了解,这不得不引发我们对其发展前景的忧虑。尚未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中端市场企业,如今亟需制定ESG战略,考虑从哪里开始,资源应集中在何处,并开始依据ISSB标准准备报告了。
致同中国首席合伙人李惠琦表示:“尽管各国对于ESG的实践路径各不相同,但总体方向上一致。在我国,自‘双碳目标’提出后,ESG信披法规制定走上快车道,上交所、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今年已先后发布ESG专项报告披露要求,让ESG报告成为一种必选项。在这一不可逆转的趋势下,相信今年发布ESG报告的中国内地上市公司比例将大幅上升,这也将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更多数据支撑。”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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