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快推动形成通俗适用的信息披露指引
NBD:资本市场的各参与方都应当以双碳目标为指引,发挥资本引导产业绿色转型的关键作用。针对监管部门,您有哪些具体建议?
马骏:对监管机构而言,我认为首先要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环境、气候信息披露的强制性,积极学习国际披露经验,推动形成通俗易懂、适用可比的信息披露指引或标准。
其次,要增强发行上市条件的包容度和适应性,引导绿色低碳企业上市和再融资。丰富市场工具,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再次,要引导投资机构树立绿色投资理念,支持机构投资者采用“股东参与”的做法提升被投企业的ESG表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与低碳效益挂钩的产品。
四是完善和统一国内绿色债券的披露标准,将绿色债券筹集资金用途必须用于绿色项目的比例要求与国际接轨。规范第三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的行为。
五是将绿色低碳发展表现纳入券商评级指标,推动中介机构在展业过程中提高相关意识与能力。
六是行业协会可向市场主体提供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培训,组织相关主体的研讨交流,促进全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七是加强国际监管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的制定工作,提升我国在这一领域的话语权。
NBD:各类投资机构、承销机构和证券发行主体都面临着公司治理、能力建设、自身业务碳中和等任务。对这些机构,您有哪些具体建议?
马骏:对这些机构,一是要完善ESG相关的治理结构、制度保障和团队建设。明确各层级对碳中和战略的监督管理或执行责任,确立相适应的投资原则与决策流程,制定对高碳行业的压减或退出计划。
二是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可持续投资相关理论与实践研习与讨论,培养团队环境气候风险识别、量化与管理的能力,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充分融入企业文化和员工意识。
三是制定和执行自身运营碳中和计划。对自身业务(包括机构所在大楼和员工出行)所产生的
碳排放进行计量,并制定逐步降低
碳排放和实现碳中和的具体措施。
四是构建专业团队。由于ESG、碳中和及可持续金融涉及经济、金融、环保、化工、工程、法律等多学科领域,构建专业的可持续金融人才队伍极为重要。金融机构应加强与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科研院校、节能环保部门等国内外各方的合作,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打造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端绿色金融人才队伍,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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