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香港联交所发布主板上市规则附录二十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以下简称“ESG指引”),要求所有联交所上市公司每年应发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以下简称“ESG”报告)以来,上市公司ESG报告开始广泛进入大众视野。2019年12月18日,香港联交所刊发《检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咨询总结》,对上市公司未来环境、社会及管治信息的披露范围和程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该文件强调了报告鉴证的重要性,鼓励上市公司寻求ESG报告的独立鉴证,以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ESG报告的可信性。
目前国际普遍采用《国际鉴证业务准则第3000号(修订版)——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以下简称“ISAE 3000”)标准对ESG报告实施鉴证程序,并出具鉴证意见。普华永道在3月中发表的《就香港联交所“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常见问题”的解读》一文中提到了“关于为ESG报告寻求独立鉴证”,收到了业界的广泛回应,因此我们针对ISAE 3000在ESG报告鉴证中的应用,做进一步解读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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