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探索适合我国本土化的ESG投资标准
基于不同国家地区的发展水平、投资者需求偏好、文化差异等,ESG投资在应用中展现出很多独特的特点,形成多样化的投资风格,ESG三大因素的具体内涵和标准也会有差异性。以“社会Social”为例,国际发达国家资本市场较为成熟,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各项机制较为健全,对人权方面的重视程度更高。在这种背景下,“社会Social”更强调企业经营的社会外部性以及对人的重视,包括劳工、健康和安全、人权和社区、产品责任、人力资源发展等。而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经济发展处于调整转型时期,ESG发展相配套的政策法规、信息披露、评价机制等基础体系尚不健全,根深蒂固的中国文化深具特色。资本市场散户化特征明显,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不够;公司治理偏离信托要求,投资人利益无法在治理层面得到充分保证;投资运作短期化、投机性趋势严重,缺少长期核心价值;上市公司分红机制不成熟,很多公司成为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履行“社会Social”的责任首先面对的群体是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只有企业自身经营状况良好、实现正常分红、为社会带来投资价值的基础上,才能为更高层次的“社会Social”贡献力量。所以,在总结各国经验和最佳实践的基础上,我们应探索贴近我国实际国情和市场本质的评价标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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