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设置公众参与机制,披露信息。在影响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的众多因素中,公众对于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的认知程度是最易被忽视的。调研表明,公众对碳捕获与封存技术多有怀疑态度,担心碳捕获与封存技术项目危及健康、财产及环境安全。鉴于此,应通过网络媒介、报纸等宣传碳捕获与封存技术,宣传碳捕获与封存技术对减排的重要作用,增强公众对碳捕获与封存技术价值与风险的认知,明确应对碳捕获与封存技术潜在风险的积极措施。在碳捕获与封存技术项目设计环节,应进行
专家咨询,必要时应开展听证。此外,在环评报告中,应设置公众参与章节,凸显公众参与的价值。
三是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捕获环节存在两方面潜在风险,一方面,碳捕获设备改造及其运行会增加能耗,产生碳氧化物等污染物;另一方面,通常要对捕获的二氧化碳进行压缩,在此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突发危险情况,危害工作人员的生命及周边环境。为确保碳捕获与封存技术项目安全实施,应将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捕获环节处于法律监管下,并严格遵照《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碳捕获与封存技术项目应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否则,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四是实行电厂整合策略。我国目前存在数量较多的小型或旧型煤电厂。碳捕获与封存技术成本较高,小型电厂一般承担不起,阻碍碳捕获与封存技术商业化推广。对此,建议逐步整合小型或旧型煤电厂,设立在资金和技术方面具有优势的大型发电厂,既能形成规模经营,又能降低将来碳捕获与封存技术运行的成本,以便将来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的顺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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