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发展历程
碳排放权交易起源于1992年签署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第三次缔约方
会议(COP3)通过的《京都议定书》及后续缔约方
会议文件。
我国碳市场可追溯到1995年,起步于碳减排项目国际合作。历经1995—2001年的早期探索阶段,以及2002—2012年的国际合作阶段。2013—2020年,国内碳市场进入
试点阶段。
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推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计划;《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2012年10月印发;2014年,启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备案审核工作,并完成首批CCER备案。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自愿减排交易信息
平台上线,从而形成了覆盖全国的CCER市场、地方
碳交易市场、联合国
CDM市场、国际自愿
碳交易市场并存的发展格局。
由于《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京都议定书》多哈修正案)生效的延迟,以及加拿大和日本等国明确表示不参与多哈修正案,特别是发达经济体提出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市场只“面向最不发达经济体”,市场交易急剧下降。此外,深圳、广东和上海等地的碳交易市场逐渐活跃。
2017年3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17年第2号公告宣布,因为“自愿减排交易量小、个别项目不规范”等原因,暂缓受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备案申请;但不影响已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在国家登记簿的登记,也不影响已备案的CCER进入交易。CCER交易由此进入存量交易阶段。
2021年以来是国家碳市场启动和发展阶段。自2020年9月22日我国提出“双碳”目标后,建立与完善碳交易制度重新提上议事日程。自2021年2月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等相关配套制度相继出台。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2023年8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
交易系统上线
开户功能,接受市场参与主体
开户申请,并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互联互通。
2023年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这有助于规范自愿减排市场交易及其相关的碳金融活动,以利于我国“双碳”目标达成;使碳交易市场参与方更加多元化,促进全社会碳减排成本最优,以利于我国绿色低碳转型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
CCER的重启,不仅可以帮助符合标准、具有碳减排效应的项目获得额外的资金支持,对企业中长期的碳减排部署也会产生积极影响,更高效地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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