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电与碳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密,电力市场的高效运行将对国家‘双碳’工作形成强力支撑,而碳市场的有序发展也将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形成激励。我们目前常提到的电-碳协同,一方面包括电价跟
碳价之间形成传导,在
价格上协同;另一方面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环境属性能够在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机制中得到体现,在
碳排放核算上形成协同。”郑颖解释。
然而,当前电-碳协同作用尚未显现,绿证与碳市场两个机制还未形成有效衔接。例如,目前企业购买的绿证并不能在碳市场中体现其环境属性,在碳市场中购买的
碳配额与CCER项目、绿电的碳排放核算核查也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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