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CCER新项目暂停审批六年后,2023年频频传来市场即将重启的消息。近日,业内期盼已久的
CCER重启终于迈出关键性一步。
7月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据了解,《管理办法》由生态环境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对2012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形成。《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起,《暂行办法》将同时废止。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称,与《暂行办法》相比,《管理办法》进一步突出交易的“自愿”属性,并对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
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五个备案事项的管理方式进行了优化。
1 关于方法学。方法学由生态环境部统一征集遴选后发布,不再由各方法学开发者申请备案。
2 关于审定与核查机构。不再通过备案方式确定第三方审定与核查机构,而是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按照《认证认可条例》规定,对审定与核查机构进行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
3 关于交易机构。不再通过备案形式确定多家交易机构分散交易,而是组建全国统一的交易机构,开展集中统一交易。
4 关于项目和减排量登记。由原来的项目和减排量备案改为由项目业主和第三方审定与核查机构对相关项目和减排量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双承诺”,政府进行监督检查。
同时,考虑到不同用途对核证减排量的要求各有侧重,此次《管理办法》对减排量用途及相关要求作出原则性规定,对参与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清缴抵销部分的核证自愿减排量,将由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抵销政策另行规定。
在经过公开意见征求之后,CCER即将等来更新版的基础性制度。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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