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碳交易网2025-04-21 10:12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
 
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115号)要求,引导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持续推动工业能效提升和碳排放降低,现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诊断服务范围
 
重点选择钢铁、乙烯、合成氨、多晶硅、锂电池、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电子电器等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具有节能降碳诊断意愿的企业。
 
(二)诊断服务内容
 
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应针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重点产品设备、用能结构及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和碳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查找短板弱项。在此基础上,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降碳改造措施建议,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可复制易推广的节能降碳系统解决方案。鼓励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对“十四五”以来接受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开展持续跟踪服务,推进节能改造措施建议落地实施;鼓励根据已发布的产品碳足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推荐团体标准(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询),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
 
二、工作程序
 
(一)制定工作计划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企业认可度好的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及符合节能降碳诊断范围、有节能降碳改造需求的企业,形成《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见附件2)和《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推荐名单》(见附件3),于2025年4月23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为有效保障节能降碳服务工作质量,各推荐单位应根据历年节能诊断服务工作中标情况、报告质量等,推荐服务机构数量不超过1家、每家服务机构服务的企业数量不超过10家。
 
(二)确定年度重点任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考量服务机构的资质能力、技术水平以及被诊断企业情况等,确定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清单。全国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清单发布后,将结合年度诊断服务工作计划,发布我市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清单。
 
(三)组织开展服务
 
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应按照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等相关要求,高质量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请于2025年11月7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将节能降碳诊断报告等材料报送推荐单位,同步上传至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www.gmpsp.org.cn)。承担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的机构不得就诊断服务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四)报送工作总结
 
任务完成后,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从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分析、企业反馈等方面对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进行总结,于2025年11月2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告(模版见附件4)、节能降碳诊断报告电子版(Word和PDF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工业节能降碳责任意识,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精准服务,务求实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机构、企业等各方力量,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推进模式,推广节能降碳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二)强化过程跟踪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服务过程指导,定期调度任务开展情况,协调解决诊断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持续提升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搭建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广、技术改造咨询服务等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分享和经验交流,促进行业、企业间交流互动。
 
(三)做好结果应用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现有资金渠道,引导企业落实节能降碳诊断措施建议。落实好有利于节能降碳的价格、财税等政策,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支持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用能设备更新、能源和碳排放核算管理能力提升等。
 
 

附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2025年4月8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王芳;联系电话:83605973;电子邮箱:sgxjjnyzhlyc@tj.gov.cn)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4055651号-1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