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气候函〔2025〕44号】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五批)》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25-02-13 13:25

环办气候函〔2025〕44号
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五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厅(局、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行业组织、企业及研究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支持低碳技术创新推广,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按照《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开展低碳技术征集筛选工作,编制形成《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五批)》,包括5个重点方向共103项低碳技术,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大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5年1月2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4055651号-1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