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天府〔2024〕8号】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24-12-14 22:39

穗天府〔2024〕8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部门:
 
  《广州市天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发展改革局反映。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7日
 
广州市天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全区碳达峰行动,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典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天河实际,坚持先立后破,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处理好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与中长期的关系,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将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上,全方位推动经济体系、产业体系、能源体系低碳转型和发展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全面推进绿色天河、美丽天河建设,为全市、全省2030年前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作出积极贡献,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广州市下达的目标,鼓励部分具备条件的行业和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为全区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立,能源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基本完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全区碳排放总量进入峰值平台期。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控制水平继续走在全市前列,确保天河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的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贯彻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加强统筹谋划的同时,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举措,组织实施“碳达峰八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充分挖掘全区新能源发展潜力,稳步提升能源供给保障能力,支持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全面推进天然气在城镇居民用气等领域的高效利用,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开展可再生能源摸底调查,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充分摸查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可安装光伏发电的资源空间,着重发挥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大型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合理制定专项开发计划。合理规划布局分散式景观风电,适当建设屋顶分散式风电,促进区域内风光互补。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超3兆瓦;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超6兆瓦。
 
  2.加快发展新型能源。积极争取辖内能源总部企业新项目落户、新业务布局,支持企业探索发展新型储能领域。鼓励和规范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及独立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项目示范应用和规模化推广。加快推动冰蓄冷、储能技术在区域综合能源示范项目中的应用。积极发展氢能,推动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氢能应用场景,鼓励企业购买绿电,提高低碳清洁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3.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进天河区网架结构完善,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积极接纳区外清洁能源输入,保障本地新能源全额消纳。“十四五”期间完成滨水站建设,“十五五”期间完成棠下柔直变电站、羊晚站、石东站、怡景站、合景站等变电站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技术与电力系统深度融合,建设数字化电网。在安全可靠前提下,围绕公用事业、金融证券、通信服务等行业和公共数据中心等重要电力用户,推动工商业企业和产业园区配置用户侧新型储能,提升系统应急保障能力。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促进储能多元化协同发展。加强用电需求侧管理,配合市有关主管部门完善需求侧响应政策支持及补贴机制,利用市场化手段积极引导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到2025年,建成全区坚强智能电网;到2030年,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坚持节约优先,深入推进节能降碳精细化管理。聚焦重点用能单位,进一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提高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强化技术创新应用支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发挥节能降碳增效对实现碳达峰的重要作用。
 
  4.全面提升节能降碳管理水平。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将节能审查与我区能耗双控指标挂钩,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实现节能降碳源头管控。持续深化公共建筑、公共机构、交通枢纽、重点商圈等重点领域节能增效,研究制定天河区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行动方案,推进重点商圈节能管理。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推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大幅提升用能管理信息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监督管理。全面梳理拟建、在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
 
  5.大力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动态更新调整重点用能单位名单,严格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力争实现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改造与管理工作,做好技术服务,引导重点用能单位推进用电精细化和可调节管理,调动储能与发电等负荷参与需求响应,推进空调等可调控负荷自动化调节改造,鼓励建设蓄冷空调,主动错峰避峰用电。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利用和绿色环保消费,引导商业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推广使用商业节能设备。加快推动既有数据中心绿色升级改造,鼓励数据中心通过绿色电力交易、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购买节能量等方式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严禁利用数据中心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6.持续提高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推动公共建筑变压器、空调、风机、水泵、电梯、照明灯具以及工业企业锅炉、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采用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全面提高系统能效水平。加大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对一级能效水平重点用能设备的采购力度,鼓励引导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采购二级以上能效水平的产品设备。
 
  7.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动全区“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升电力、电子信息等行业和领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实施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建设,以建设大中型垃圾转运站为抓手,推进现状小型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促进垃圾转运系统现代化、规范化、规模化。推进“公厕+垃圾投放+环卫工具房+废品回收点+环卫驿站”项目建设和公厕管理智能化建设。强化“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提高猎德净水厂和大观净水厂污染物进水浓度,着力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削减效能,全面推进清污分流改造工作,实现“污水入网、清水入河”,有效解决污水收集系统“最后一公里”问题。持续加大净水厂中水再生水回用。到2025年,全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不低于42.8%,再生水利用率力争达到30%。
 
  (三)产业绿色提质行动。
 
  全力推进重大平台开发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文明和经济绿色转型示范区,推进重点区域绿色发展,推动片区综合能源设施建设,全面优化产业绿色发展布局,推动重点区域绿色低碳提质增效。
 
  8.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文明和经济绿色转型示范区。全力推进重大平台开发建设,高质量推动天河中央商务区扩容提质,高标准推动广州国际金融城开发建设提速增效,高水平推动天河智慧城、天河智谷片区开发建设奋起成势,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文明和经济绿色转型示范区。大力发展金融业、高端专业服务业、现代商贸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现代都市工业,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互支撑、相互赋能的“双轮驱动”发展格局。到2025年,金融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现代都市工业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22%、20%、15%、10%、7%。
 
  9.推进重点区域绿色发展。推动广州国际金融城、天河智慧城、天河智谷片区等区域加强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采用绿色低碳建筑设计标准、推行低碳物流管理等措施,在天河智慧城探索创建绿色低碳园区。全方位支持打造广州国际金融城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在天河路—珠江新城商圈,支持相关零售业扩大绿色产品供给,引导鼓励商业载体建设绿色商场。衔接上位规划及开发建设计划,推进村镇工业集聚区提质增效,打造低碳环保、业态升级的产业载体空间。
 
  10. 推动片区综合能源设施建设。编制广州国际金融城全域、天河智谷片区综合能源专项规划,提速推进上述地区综合能源项目落地实施。推动区域综合能源项目配套发展能源数据平台建设,通过区域平台与政府辅助决策平台的耦合对接,实现横向数据融通,规范能源信息数据的商业应用。有序推动天河中央商务区、广州国际金融城、天河智慧城、天河智谷片区综合能源项目建设、扩容,构建高效智慧片区综合能源系统。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转型,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全方位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实现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助力实现城乡建设碳达峰。
 
  1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立足于“南城北山”的空间基础格局,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科学配置国土空间资源。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全区城市韧性。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进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在规划前端落实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要求。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坚持“拆、治、兴”并举,对具备条件的城中村,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十四五”期间,推进冼村、新塘新合、凌塘村、柯木塱村、吉山村、长湴村、元岗村等城中村改造。杜绝大拆大建、破坏历史文化风貌的建设。通过增加公服用地供给,增加绿地与广场用地,提升整体风貌品质,加快实现公共资源均衡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居民营造更舒适的居住环境。
 
  12.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提升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等级水平,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新建农房参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鼓励使用太阳能热水、空气源热泵等技术。到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星级以上;到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实现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
 
  13.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推广绿色施工管理,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加大装配式建筑等绿色建造方式的推广力度,推广钢结构住宅。提升绿色建材、可再循环材料和可再利用材料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中的应用比例。推广应用铝合金模板等新型模板、高性能节能门窗,鼓励装饰与保温隔热防水材料一体化应用,大力发展轻质、高强、保温、防火与建筑同寿命的多功能一体化装配式墙材。推动政府投资大中型建筑达到装配式建筑标准,鼓励社会投资项目规模化建设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到203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70%,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降低20%以上。
 
  14.全面推行建筑绿色运营管理。对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含)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逐步实行能耗限额管理,对能效水平较低的公共建筑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开展节能改造。鼓励公共机构申报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定期开展运行指标与申报绿色建筑星级指标比对。推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清洁化,推进医院实施消毒供应、洗衣等蒸汽系统的电气化改造,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率先建设全电厨房。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到2030年,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效比2020年提升20%,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分别比2020年降低约8%,民用建筑能源消费中电力消耗占比达到85%以上。
 
  (五)交通运输碳达峰行动。
 
  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淘汰落后运输工具,引导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加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绿色低碳运输体系。
 
  15.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进提升综合交通枢纽能级,提高交通枢纽运输能力,强化广州东站中心区枢纽战略地位,加快推进站场升级改造及综合开发方案研究,加快推进金融城站等城际枢纽建设,提升接驳水平。着重加强慢行系统与区内地铁站、BRT站点等公共交通站点的衔接,构建立体化、人车分离、舒适自然的步行空间,推进既有自行车道优化提升,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营造绿色低碳出行良好环境。到2025年,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站点800米半径服务覆盖率达65%以上,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80%。
 
  16.淘汰落后的运输工具。积极推动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推广新能源汽车,除保留必要应急车辆外,推动公务车、出租车、物流配送车、环卫车等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的电动化替代。推广电力、氢燃料重型货运车辆。
 
  17.加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支持制氢加氢一体站、加氢加油合建站等项目建设。在公交客运站场等公共交通候乘场所推进绿色照明,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到2025年,力争有条件的大型停车场充(换)电设施全覆盖。
 
  (六)绿色低碳创新行动。
 
  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促进先进适用技术规模化利用、产业化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引进。
 
  18.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支持区内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在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等领域布局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科技攻关项目,积极争取一批节能低碳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大科学装置和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落户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等高校与科研院所。发挥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等新能源创新平台效能,加强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智能装备、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促进新能源技术提升和应用。
 
  19.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充分发挥政府科技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加强先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引导资本向节能环保、低碳循环利用等新兴绿色产业聚集。在环五山创新策源区布局建设绿色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搭建绿色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区、绿色科技企业孵化加速器。推进广东省科学院化工研究所高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园的建设,推进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及装备产业化。支持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建设,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孵化。
 
  20.加强专业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引进,培养“双碳”创新人才,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打造多层次、复合型“双碳”人才队伍,加快形成具有全球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环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充分释放人才制度创新的改革红利。鼓励区内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加快新能源、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七)生态碳汇能力提升行动。
 
  完善城市碳汇网络体系建设,推进华南国家植物园建设,摸清天河区生态产品家底,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致力于巩固和提升全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21.完善城市碳汇网络体系。深入落实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部署要求,统筹优化提升全区山、水、园、林等环境品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科学划定湿地生态红线,严格落实《湿地保护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开发占用湿地,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和监督制度,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初步建成自然保护地体系。整合提升华南国家植物园、火炉山森林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龙眼洞森林公园等生态资源,构建郊野绿环,形成区域生态廊道网络主骨架。构建“生态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四级公园体系,加快推进天河区第三批口袋公园改造项目建设,适度增补城市公园,重点加强广州国际金融城、天河智谷片区等重点地区城市公园建设,促进优质公园资源均衡。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不低于2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
 
  22.持续提升森林碳汇能力。结合绿美天河有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行林长制,加大低效林和残次林的改造力度,抚育中幼林,培育大径材,改善林分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增加全区森林覆盖率,增强固碳能力。高标准全力推进华南国家植物园建设,助力打造彰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万物和谐的国家绿色名片。支持开展生态系统固碳潜能和增汇技术探索,聚焦国家珍稀濒危植物迁地保育中心、南方植物种质资源库、华南植物资源研发中心、国家自然教育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协助推进植物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开发生态恢复植物、园林观赏植物、经济和药用植物等资源。量化评估华南国家植物园多物种生态系统碳吸收和存储能力,为融合植被增汇、土壤增汇的基于自然的碳中和解决方案提供重要科学数据,助力打造天河生态环境靓丽名片。
 
  23.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探索天河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开展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充分摸清天河区生态产品家底,形成生态产品清单。探索“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的城市绿色更新模式,研究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构建具有天河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碳排放权、碳汇收益权、公益林补偿收益权等生态资产权益抵(质)押融资业务。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
 
  (八)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积极倡导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表率作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4.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建设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开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推行绿色消费、绿色居住、绿色出行,宣扬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引导市民养成节约用电、节约用水、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完善绿色产品消费激励措施,大力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新能源汽车、节水器具等。积极参与碳普惠,探索增加碳普惠应用场景,支持碳普惠核证减排量项目、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项目(CCER)实施。落实低碳消费激励机制,推进碳标签、低碳产品认证等工作。到2025年底,力争全区处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全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商场初步达到“绿色商场”创建要求,持续推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实施公共区域照明节能改造。
 
  25.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和鼓励企业转变生产经营理念,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增强企业环境责任意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等按照强制性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督促企业牢固树立生态意识,自觉履行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绿色金融产品,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广州碳普惠自愿减排量、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26.加强绿色低碳宣传培训。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将节能降碳等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普及生态文明和绿色低碳理念。在各类学校、企业、社区等场所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社交网络等新媒体,广泛宣传节能降碳知识和政策。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鼓励市民广泛参与,增强社会公众的绿色低碳意识。
 
  三、政策保障
 
  (一)配合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按照国家、省、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的统一要求,与市统计部门做好衔接,配合完善区级能源统计体系和碳排放核算体系。支持行业、企业、园区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省、市生态系统碳汇核算监测体系,开展碳汇本底调查和储量评估。
 
  (二)完善政策体系。
 
  加速清理现行政策、规划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内容,落实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优惠政策。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和激励机制。鼓励相关研究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能效和低碳标准制定修订。出台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相关政策,鼓励培育发展绿色低碳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三)丰富绿色金融支持手段。
 
  加强与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的对接,加大对全区绿色信贷、债券发行、融资租赁等方面支持力度,为市场主体量身定制绿色金融产品。引导区内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领域投融资项目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发展领域。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行业组织、企业参与或设立绿色低碳相关投资基金。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发挥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各领域重点工作的系统推进。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部门和各街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相关部门、各街道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三)严格监督考核。
 
  加强碳达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测、评价和考核,实现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年度碳达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评估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碳达峰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落后的部门实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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