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建筑、交通、工业和信息化等重点领域节能管理
(一)推进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
(12)落实《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推进公共建筑能效评估分级试点,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冬季采暖、夏季制冷等用能高峰期对公共场所室内温度进行调查,完善公共建筑室内温控机制,引导公共建筑合理控制室内温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燃气锅炉烟气余热深度利用,推广先进的平衡调节、气候补偿、自动监测控制和智能化供热等节能技术,提高供热系统效率和管理控制水平。结合既有建筑智能供热升级、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继续开展供热隐患排查治理、推进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持续推进燃气行业绿色改造,推动燃气电厂和燃气锅炉等余热回收利用,推广节能用气设备应用。(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4)进一步优化公交路线。推进北京MaaS2.0建设,持续优化以“轨道+”为核心的城市出行服务,激励引导公众绿色出行。优化调整货运结构,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促进铁路运输与城市配送有效对接。支持
新能源汽车推广,大力推动充电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石化和水泥行业用能管理
(15)落实本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持续推进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性生产制造环节调整退出,推进在京石化、水泥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规模控制性要求。(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规范引导数据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
(16)加强大型数据中心能耗在线监测,促进数据中心绿色化发展。持续推动数据中心电耗数据实时接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完善数据接入质量,实现实时准确电耗监测。实施《数据中心项目年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核实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组织开展核实评价工作,促进数据中心项目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7)推动数据中心余热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鼓励数据中心余热供热改造,并鼓励第三方专业供热公司通过BOT、EPC等多种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及供热运营管理。研究促进数据中心余热接入城市大网或区域热力管网,提高用户供暖保障水平,解决余热直供用户难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8)落实国家要求,持续做好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工作,加强“挖矿”活动监测分析、分类整治,坚决依法依规清理本市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改革政策
(19)按照国家《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高耗能行业电价政策,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代理购电
价格按照1.5倍执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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