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本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并在认真阅读理解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经费预算管理相关文件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基础上,自愿提交项目(课题)申报材料。本人在此郑重承诺:所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科研不端、违反科研伦理行为和虚假、虚高编报项目预算行为;申报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参与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验收过程中,遵守有关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杜绝以下行为:
(一)采取造假、剽窃、故意重复申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技计划项目承担资格。
(二)以任何形式探听未公开的评审专家名单及其他评审过程中的保密信息,干扰评审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三)在实施过程中,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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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抵触、不配合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工作。
(五)以次充好,虚构科研成果、证件、协议书、审计报告等验收材料,或以实施周期外、不相关的成果冲抵交差。
(六)其它违反财经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如有违反,本人愿接受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项目(课题)承担资格追,回项目(课题)经费,向社会通报违规情况,一定期限内取消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以及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等。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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