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教发〔2023〕28号】关于印发《天津市红桥区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23-11-15 16:54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红桥区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红桥教发〔2023〕28号
 
各单位、教育局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发〔2022〕2号)和《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教政办〔2023〕5号)要求,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制定了《天津市红桥区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
 
落实。
 
2023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红桥区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在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发〔2022〕2号)和《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教政办〔2023〕5号)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教委及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型的绿色低碳发展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知识,增强绿色低碳意识,提升生态文明素养,打造绿色低碳校园,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谋划。加强整体谋划、系统推进、重点突破,统筹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实施好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工作,引导学校将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与长远建设发展紧密结合,与学校常规工作有机融合,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教育全过程。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优化绿色低碳发展教育环境,注重分类指导,注重学科渗透,注重实践体验,促进知行合一,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绿色低碳理念转化为师生的自觉行动。
 
——坚持协同共建。积极构建协同推进机制,加强横向、纵向协调联动,深化信息共享,畅通沟通渠道,强化措施保障,动员师生员工广泛参与,营造校校实施、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绿色低碳生活理念与绿色低碳发展规范在校园普及传播,绿色低碳理念进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学生绿色低碳意识进一步增强;培养绿色低碳专业人才,建设绿色低碳校园。
 
到2030年,学校绿色低碳发展教育全面加强,绿色低碳发展课程体系更加完善;绿色低碳校园文化建设形成特色,绿色低碳发展教育师资队伍更加优化,学生绿色低碳行为习惯进一步养成,绿色低碳实践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梯次有效衔接、内容相互融合的绿色低碳发展教育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顶层设计
 
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融入国民教育中。对绿色低碳发展教育进行系统化整体设计,制定相关教学计划,有效整合现有生态文明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和碳达峰碳中和知识普及工作,实现不同学段绿色低碳发展教育重点有效衔接、不同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教育内容相互融合。
 
(二)完善课程体系
 
学前教育阶段着重通过图画书、动画、游戏、家园共育等方式启蒙幼儿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绿色低碳生活的习惯养成。基础教育阶段在政治、生物、地理、物理、化学等学科课程教学中普及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理念和知识。职业教育阶段鼓励引导职业院校依据国家职业教育专业目录,逐步设立碳排放统计核算、碳排放碳汇计量监测等新兴专业,支持职业院校开设相关课程、融入专业群,促进专业转型发展。
 
(三)加强教师培养培训
 
通过教研活动、专家讲座、行业专家工作室等形式,加强教师、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论述的学习,引导推动广大教师队伍率先树立绿色低碳理念,探索在课程教学中普及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理念和知识的有效途径。
 
(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将绿色低碳发展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实践环节,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教育、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普及碳达峰碳中和知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森林日和植树节等开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校园生态环境宣传活动,倡导节能、节水、绿色出行等行为。在每年的开学季活动中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宣传,充分发挥“天津红桥教育”政务新媒体作用,推广宣传绿色低碳理念。加强校园生态环保社团建设,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环保科普基地、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联合开展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观念,自觉践行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各项要求。
 
(五)加强绿色校园建设
 
加强校园节能、节水、垃圾分类宣传,鼓励学校积极开展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校园能源、环境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制定设备、设施改进方案,对主要运行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节能降耗。鼓励学校采用绿色产品,积极推进回收利用。校园建设和改造中,积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着力优化校园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公共绿地和绿植搭配,提升校园绿化、美化、清洁化水平。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红桥区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基本建设与后勤管理科、党建工作科、办公室、干部科、人事科、宣传科、体美劳科、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科、中学教育科、小学教育科、学前教育科、区教师发展中心、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为成员科室(单位)。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基本建设与后勤管理科。
 
红桥区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工作专班,负责全区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统筹推动工作,定期对我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并按年度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我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要聚焦双碳达标目标任务,开展系统科学、务实高效、特色鲜明的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工作,加快绿色低碳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区教育局加大与相关单位协作力度,积极构建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合理安排各项任务。明确保障措施,压实具体责任,细化重点任务,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地。
 
(三)注重宣传引导。区教育局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宣传纳入年度宣传工作计划,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园微信公众号、教育门户网站、地方新闻媒体等各类平台,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并加以表彰、宣传推广,引导教育系统师生形成简约适度生活方式,营造浓厚的绿色低碳校园文化氛围。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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