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碳交易网2023-10-13 09:27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有关部门(单位):
 
《黔南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南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以下简称《规划》)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2〕30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全面提升计量创新能力、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为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计量技术支撑和保障。确保到2025年,全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总数累计达130项,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总数累计达50项。确保到2035年,州级强制检定项目建标覆盖率达到85%,计量在我州重大战略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更加突出,计量测试服务能力基本覆盖传统产业、绿色产业、新兴产业等重要产业领域,符合黔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计量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计量基础研究推动技术创新
 
(一)加强关键共性计量技术研究。聚焦“四区一高地”建设,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围绕新能源、现代装备制造、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计量创新需求,开展计量测试应用和共性关键计量技术创新和攻关,力争在支撑产业链运行的计量技术瓶颈上取得新突破、新成果。参与智能化、数字化、扁平化、网络化量值传递溯源技术研究,建立符合我州发展实际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州市场监管局、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检验检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以下任务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县〔市〕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二)营造良好计量科技创新环境。加强计量测试应用研究,将计量技术研究纳入科技计划申报指南。支持计量科研成果专利化,推动计量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计量相关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州市场监管局、州科技局、州检验检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撑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推进计量与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的协同创新,综合运用数据智能化,探索开展计量检定报告电子证书,加强计量数据的智能化采集、分析与应用,强化计量在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深入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州市场监管局、州检验检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计量保障能力服务重点领域发展
 
(四)服务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加强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围绕新能源电池材料、建筑材料、装备制造、健康医药等现代化工产业,推动建立产业急需的高准确度和高稳定度的计量标准。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业、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和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计量支撑保障体系,不断夯实我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计量技术基础。(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检验检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服务双碳目标实现。强化用能用水单位的能源、水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在能源计量数据挖掘与应用、碳排放测试等领域开展技术服务,不断提升双碳目标的计量保障能力。(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服务生态文明和大众健康。围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量值传递能力。聚焦绿色清洁能源,不断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提供计量技术支撑。到2025年,建立2项计量标准。(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检验检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围绕医疗设备、疾病防控、健康医药等行业领域,不断提升量值溯源能力,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计量支撑体系,为大众健康提供良好的计量保障。到2035年,建立10项计量标准。(州市场监管局、州卫生健康局、州检验检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服务安全生产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采矿安全、建筑安全、交通安全等领域,填补相关量值传递空白,完善安全计量保障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到2035年,建立5项计量标准。(州市场监管局、州应急局、州发展改革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检验检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围绕公路、铁路、水运等行业领域,加强交通工程测量、专用设备计量溯源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提升计量对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能力。到2025年,建立2项计量标准。(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检验检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计量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八)加强计量标准建设和管理。重点建立一批服务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的计量标准,完善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为主体的计量基础设施网络。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管理,强化各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履职能力。到2035年,力争建立40项以上计量标准。(州市场监管局、州检验检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计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州级计量技术机构应加强适应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实施强制检定需要的技术能力建设。县级计量技术机构应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和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需求的能力建设,建立非自动衡器、加油机、压力表、血压计、出租车计价器、医用多参数监护仪等强制检定计量标准项目,不断提升民生计量保障和履职能力。到2035年,州级(含县级)计量技术机构的强制检定项目建标覆盖率达到85%。(州市场监管局、州检验检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尽快提升计量人才总量和层次,加快推进计量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落实国家有关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管理规定,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检定人员的注册计量师持证率达100%,推进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与社会其他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支持引导企业、教育机构、科研院所和行业学协会等培育一批专业知识精、业务能力强的计量技术队伍,加快培育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计量紧缺人才,探索建立州级计量测试技术专家库。(州市场监管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检验检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动企业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与其科研、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加大计量投入,加强计量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鼓励企业强化对工业测量过程、测量数据的管理,鼓励其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到2025年,帮扶指导10家以上企业建立完善测量管理体系。推行企业计量能力自我声明制度,常态化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等活动,提升中小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州市场监管局、州检验检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计量监管执法维护群众利益
 
(十二)推动计量监管制度改革。探索实施智能计量器具实时监控、失准更换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新型监管制度。实施“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工程,对农贸市场、零售商超等量大面广的计量器具探索开展数字化监管模式,试点开展统一配备智能化称重设备,推动计量数字化监管和检定服务。制定黔南州计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计量风险防范意识。(州大数据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检验检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民生计量监督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集贸市场和超市衡器、民用“三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等重点民生计量器具的监管,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放心消费”的期盼。全力推动计量服务向农业农村领域下沉延伸,切实提升农业农村计量服务供给质量和效果。建立舆论、行业、群众多管齐下的民生计量社会监督机制。(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检验检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充分发挥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作用,建立完善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治理模式。推动计量信用分类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州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五)加强计量执法体系建设。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在执法工作中的运用,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的违法行为。对举报计量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检验检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组织保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规划》《省实施意见》以及本实施方案主要任务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公益性计量工作所需经费要按规定纳入本级预算。财政、发展改革、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的资金、项目、科技、人才保障支持政策,加大对计量技术应用、计量监管能力、技术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督导宣传。州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实施方案推进情况的跟踪监测、评估调度、督导检查,发现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州政府。加强计量法律法规、计量先进理念和科普宣传,创新计量文化表现形式,结合“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活动,组织开展计量法律法规、科技知识、计量文化的宣传教育。宣传计量工作先进典型,增强计量工作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重视计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州市场监管局、州检验检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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