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科函〔2023〕96号】福建省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的通知

文章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碳交易网2023-10-10 23:24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的通知
闽建科函〔2023〕9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设区市(含平潭,以下不再重复)在所辖的某个县(市、区)范围内选择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减碳降碳潜力较大、具有较好示范效应的片区,集中开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太阳能建筑应用、超低能耗建筑、碳排放监测平台碳排放测算等各类绿色低碳项目建设(以下统称试点片区项目)。
 
  二、试点建设任务
 
  2024年度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项目包括以下6类试点,各类项目不可重复,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符合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累计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0.5万㎡。设计阶段需向省住建厅提供星级预评价报告,竣工验收后需向住建部提出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申请。
 
  (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对能耗超标建筑开展节能诊断,因地制宜集成应用适宜的绿色低碳技术,应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累计实施改造面积不少于3万㎡,改造后需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改造节能率和减碳率应大于20%。
 
  (三)太阳能建筑应用。按《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J/T 13-157)等技术标准,开展屋顶光伏和发电玻璃等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总装机容量不少于1MWp,其中应包含“光储直柔”一体化试点建设内容。光伏设施应与建筑主体一体化设计、施工和验收,与建筑外观、形态相协调。
 
  (四)超低能耗建筑。结合福建气候特征和自然条件,参照《福建省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按照因地制宜、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技术路线,大幅降低建筑供暖、空调、照明需求,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累计建设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不小于0.2万㎡。
 
  (五)碳排放监测平台。按照《福建省公共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监测技术标准》(DBJ/T 13-158),建立建筑碳排放监测平台,平台具备用电、用水等能源消费数据共享,以及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功能,并可拓展形成或接入市级建筑节能监管平台。
 
  (六)碳排放测算。开展片区的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测算,对片区内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碳排放现状充分摸底和评估,分析区域内的建筑、各类基础设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形成碳排放测算和年度监测报告,为碳达峰实施路径提供数据支撑。同时,还应形成试点片区项目建筑设计、施工、运营等环节的碳排放计算或核算报告。
 
  三、进度要求
 
  试点片区项目应当在2024年度内全部开工建设,其中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碳排放监测平台、碳排放测算应在2024年内完成。试点片区项目在2024年应完成计划总投资的60%以上。
 
  四、申报程序
 
  (一)请各设区市建设局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对照试点任务要求,选择适合的试点片区进行申报,并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审核把关。申报材料包括绿色低碳试点片区申报表、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实施方案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1-3)。
 
  (二)请各设区市建设局会同财政部门将申报材料于2023年10月15日前报送省住建厅科技处、省财政厅经建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386701395@qq.com)。
 
  (三)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采取专家评审方式,择优确定3个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每个片区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补助。厦门市入选试点片区不占省级补助名额。
 
  联系方式:省住建厅 黄 威 电话:0591-87614024
 
  省财政厅 陈舒虹 电话:0591-87097053
 
  附件:1.绿色低碳试点片区申报表
 
     2.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3年9月28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附件1
 
绿色低碳试点片区申报表
试点片区名称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计划总投资(万元)  
试点片区简介
(所在地、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片区特点等。)
试点概况
(按照试点任务要求,说明片区内试点片区项目的建设内容、目标、实施进度安排,并按照《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另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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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区
责任单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
住建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
财政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年   月   日
 

附件2
 
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一、项目概况

结合片区所在地的气候环境、资源禀赋、经济文化等特点,介绍政策环境、经济社会基础、交通情况、减碳降碳潜力、生态环境等工作基础,介绍星级绿色建筑、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太阳能建筑应用、超低能耗建筑等绿色低碳工作情况。

二、试点目标

结合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明确总体目标、试点目标,分析能实现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

三、试点内容

介绍和分析试点片区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类型、数量(面积、装机容量等)、创新技术应用、责任单位、计划总投资等,介绍具体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案,并初步提出用于绿色低碳试点创建的总投资、每类试点项目的拟补助资金标准和拟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各类试点项目拟补助资金与标准
项目 数量 拟补助资金标准 拟补助资金(万元)
建设三星级绿色建筑   万平方米   元/平方米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万平方米   元/平方米  
太阳能建筑应用   MWp   万元  
建设超低能耗建筑   万平方米   元/平方米  
开展碳排放测算及平台建设     万元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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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进度安排

明确绿色低碳试点片区总体进度安排,细化试点片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以及绿色建筑标识和超低能耗建筑认定、节能改造能耗测评等环节的进度安排。

五、保障措施

明确工作协调机制、责任单位、规划设计团队、责任分工、项目推进机制、配套资金、建成后运营管理单位、宣传推广等保障措施。

附件3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及部门预算编码
  补助项目/区域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绩效目标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目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社会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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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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