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长垣市推进碳达峰
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
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长垣市推进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部署,加快推进长垣市碳达峰试点建设,确保在2022—2024年内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豫碳办〔202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锚定18个建设指标,围绕做优更具竞争力的“4+2”产业体系,开展6大重点工作,推动传统制造业低碳化、
绿色化、数字化发展,提升能源、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农林、居民生活等领域
绿色低碳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能力,积极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协同发展模式,形成具有长垣特色的碳达峰试点建设路径,打造“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先行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示范点”,成为河南省绿色转型发展的先行之地、示范之地。
二、主要目标
通过碳达峰试点建设,长垣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削减,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重要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到十四五末,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6%,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1.5%,为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点工作
一是以传统产业转型发展为重点,在工业领域,实施制造业提升工程,强化节能环保技术开发和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推动产业体系向低碳化、绿色化、高端化优化升级。持续优化重点产业布局,引导形成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的优良产业生态。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以长垣经开区为重点,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严格控制“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到“十四五”末,医疗器械、新兴和未来产业产值实现双500亿元,起重装备和建筑防腐产业产值实现双1000亿元。(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科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
二是以能源清洁低碳发展为重点,在能源领域,实施
清洁能源工程,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等非化石能源,继续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持续推进
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加快构建
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到2024年,可再生能源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力争达到15%,煤炭消费占比下降到60%以下,光伏装机容量力争达到7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4.7万千瓦,实现生物质供热企业高负荷供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供电公司、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是以城市绿色低碳发展为重点,在交通领域,实施低碳交通工程,持续优化交通结构,构建综合低碳交通网络,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全面应用,打造智能绿色物流体系。到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二级及以上公路占比达到100%,新增出租、公共交通、货运运输、物流配送等车辆全部为新能源车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
四是在建筑领域,实施低碳建筑工程,深入实施
绿色建筑创建,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超低能耗建筑发展。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升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加强
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到2024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3%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和棚户区安置房项目力争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五是在农林领域,实施现代农业工程,持续推动种植业
节能减排和畜牧业减排降碳,优化种植业发展布局,推动农田固碳扩容。以农业园区为载体,积极发展低碳农业,形成“种养加”生态循环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新模式。全面推动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不断增加林业
碳汇,提高林业
碳汇能力。到2024年,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六是在生态系统方面,实施生态建设工程,加强沿黄生态保护,打造沿黄特色生态带。推进绿地、林地、湿地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全民绿化。建设生态城乡,以源头减量、循环使用、再生利用为统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到2024年,实现生活垃圾收运率100%,焚烧等资源化利用率100%。(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河务局、发改委、城市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工作机制。长垣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碳达峰相关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组织重大工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牵头负责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定期对重点项目、重点目标和重点领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自身目标,切实扛起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责任单位: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主体责任,确保实施方案的任务落到实处。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责任单位: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政策保障
推进政策机制创新。制定和完善低碳产业金融扶持政策,积极实施低碳产业绿色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完善担保、保险政策机制。探索低碳发展奖惩机制,对低碳发展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给予批评和惩罚。加快研究制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清洁生产与再制造的行业、产品、技术以及节能管理与服务体系等领域相关标准。抓好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发改委、科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
加强节能后期监督。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后期监管制度,加强项目建设和企业用能过程监管。优化节能审查机制,严格高耗能产业准入,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守绿色建设、清洁生产、节能降耗规章制度。建立能耗总量控制制度,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和预警调控机制。通过节能审查摸清单位能耗情况,对总能耗超标单位实行能源限制使用制度。提高监测预警的自动化水平,建立重点企业能耗在线自动监测预警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三)要素保障
用好能耗
平台。强化智慧能源监测
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长垣市规上企业能耗监测平台、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等在预测预警、数据运算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打破能源消费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逐步建立跨行业、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企业能耗数据的定期调度,为制定节能政策、推广节能技术、开展企业节能监察执法提供全面、精细化的数据分析,促使产业用能结构优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税务局、统计局、供电公司)
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整合优化现有各类相关专项资金,积极争取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强化绿色投融资机制建设,完善绿色金融服务机制,推进新能源与绿色金融产品开发,扩宽资金来源渠道,促进碳中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低碳产业、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的支持,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低碳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的资金投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科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
加强土地保障。结合长垣市总体规划,优先满足试点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国土资源部门保证用地指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低碳重点项目建设。兼顾土地生态承载能力,合理规划项目用地。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闲置低效土地,实施“腾笼换鸟”工程,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有限的土地保证最优的项目。合理安排关联项目建设布局,提高配套项目建设的土地集约化水平。制定集约用地奖惩政策,鼓励项目业主科学规划项目厂区布局,提高用地效益。对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及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强化人才保障。加强低碳人才资源储备工作,完善低碳人才资源开发与培训体制,培养低碳实用人才。鼓励企业形成内部独立的培训机制,提高企业内部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管理部门碳达峰能力建设,强化业务培训与工作能力建设,提升基层队伍应对碳达峰工作业务水平。将急需的“高、精、尖”人才纳入高端人才计划。加快培养与引进发展太阳能、地热能、风能以及节能改造、节能服务、节能管理等急需的科技创新人才和管理人才,促进低碳产业加快发展。依托现有科技体制,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相关研究计划,夯实研究基础、提升研究水平、保持研究成果的前沿性。(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科工信局、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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