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试行)》《深圳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生活垃圾焚烧(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火力发电单位、生活垃圾焚烧单位温室气体排放自行监测工作,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试行)》、《深圳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生活垃圾焚烧(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明玉洁,0755-23918580;孙文郡,0755-3333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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