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现按照要求制定我委职责分工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好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有力有序有效做好我市城市管理领域碳达峰工作,深入领会我市印发的《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重要任务分工和保障举措,制定了《市城市管理委关于细化落实<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职责分工方案》。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更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全面推动实现城市管理领域“双碳”工作目标。
(二)工作原则
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碳达峰工作的重要性,要从思想深处将碳达峰相关工作作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我市城市管理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主动作为、乘势而上,全力推动城市管理发展全面
绿色转型。
找准定位、提高效率。全面认识碳达峰行动对城市管理发展的深远影响,紧紧围绕《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系统推进、率先发力、重点突破,着力构建城市管理行业碳达峰工作体系。
多措并举,狠抓落实。请各相关单位主动按照《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研究制定本部门具体负责事项落实计划,有效融合我委实际工作与碳达峰实施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我委碳达峰相关工作成效。
二、组织机制
为更好的承接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结合现阶段我委碳达峰碳中和实际工作,进一步细化市城市管理委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具体情况如下:
组长:刘峰
副组长:刘启阁、王艳玲、高显瑞、郝学华、张捷、翟千德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计划处。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委办公室、市容建设管理处、市容景观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废弃物管理处、园林绿化建设处、园林绿化管理处、组织干部处、人事处、宣传处、财务处、市公用事业局、市综合执法总队、绿化中心、花卉中心、花苗木中心、水上公园、动物园、南翠屏公园、园林学校、研究中心、垃圾分类中心。
三、涉及我委工作内容及相关分工
(一)《实施方案》第二大项重点任务第一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1.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持续做好控煤工作,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时期煤炭消费继续减少,完成国家下达的控煤任务目标,“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进一步减少。严控新上耗煤项目,对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严格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优化本地煤电机组运行,强化能源电力保供风险管控,合理管控机组耗煤。有序推动自备燃煤机组改燃关停。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加强钢铁、焦化、化工等重点耗煤行业管理,推动工业终端减煤限煤。加大燃煤锅炉改燃关停力度,提高煤炭集约利用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请市公用事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方案》第二大项重点任务第一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3.强化天然气保障。“进一步深化与上游供气企业合作,巩固多元化、多渠道供气格局,保障全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鼓励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支持车船采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消费量力争提高至145亿立方米。”(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请市公用事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方案》第二大项重点任务第二项节能降碳增效行动。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组织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程,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严格落实能效约束,对标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电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分行业制定改造目标,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组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集聚度高的园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支持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推广综合能源服务模式,探索发展智慧能源系统。组织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推动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
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大力推广已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支持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针对重点企业的主要工序、重点用能系统等查找用能薄弱环节,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到2025年,累计为400家企业提供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请市公用事业局、市容景观处、市容建设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方案》第二大项重点任务第四项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编制本市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更新市政基础设施等标准,提高节能降碳要求。加强适用于天津本土气候、不同建筑类型的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扎实建设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小屋等
试点项目。加快推进居住建筑、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逐步推行能效标识及能耗限额制度,不断提升公共建筑运行节能水平及管理智能化水平。研发基于综合气象参数的智慧供热动态调控技术,提高居民室内热舒适及节能水平。持续推进供热旧管网改造工程实施,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收费,下达供热计量项目计划,定期发布采暖期供热计量修正系数。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新建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比例达到100%,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气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请市公用事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方案》第二大项重点任务第四项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深入推进清洁取暖,推进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请市公用事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方案》第二大项重点任务第五项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快运输服务领域
新能源的推广应用,鼓励公交、环卫、城市邮政、城市物流配送(接入城配
平台)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优化选用
新能源车型,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积极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运车辆和城市货运配送车辆,打造氢燃料电池车辆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区。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新能源和
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占比达到25%左右,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
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5%左右。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50%左右,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
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市交通运输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请环卫处、废管处、规划计划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方案》第二大项重点任务第五项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2.着力构建绿色交通出行体系。“加快推进‘津城’‘滨城’轨道线路建设,建设轨道交通骨架网络,稳步推进市域(郊)铁路建设,按需推进轨道站点交通接驳设施建设。打造公交都市标杆城市,实施公交场站补短板工程、公交线网年度优化工程、中途站提升改造工程。优化慢行交通出行环境,改善行人过街条件,加强共享单车投放及秩序治理。推进智慧赋能低碳出行,建立出行服务支持体系,拓展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等电子化收费方式在停车场(楼)应用。优化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到2030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80%左右。”(市交通运输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请市公用事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方案》第二大项重点任务第五项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5.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实施交通基础设施、交通枢纽场站等绿色化提升改造、推进复合型运输通道建设,强化土地、海域、岸线等空间资源集约利用,促进区域航道、锚地和引航等资源共享共用。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精品示范绿色公路,强化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公路节能型施工机械应用,引导新建的高速公路、有条件的国省干线按照绿色公路标准建设。持续推进绿色续航行动,探索太阳能光伏在高速公路沿线设施应用。创建国际先进绿色机场,建设“绿色三星”标准的天津滨海国际机场T3航站楼。到2030年,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场内通用车辆全面实现电动化,具备条件的特种车辆设备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请市公用事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方案》第二大项重点任务第六项
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2.提升生态系统
碳汇能力。“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扩大森林资源总量。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全面推行林长制,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稳定性。推进“871”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全面加强七里海、大黄堡、北大港、团泊4个湿地保护和修复,加快实施生态补水等工程,深入推进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建设,重点推动造林绿化、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工程,强化近岸海域滩涂、岸线、海湾保护修复。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山区重点公益林管护和封山育林。统筹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建设环城生态公园带。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3.6%,森林蓄积量达到550万立方米以上。到203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保持基本稳定,力争有所增长。”(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请园林建设处、园林管理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方案》第三大项重点任务第七项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2.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动‘两网融合’,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动再生资源应收尽收。推进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鼓励探索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储能系统等新兴产业废物高效回收以及可循环、高值化的再生利用模式,加强资源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提升计划,聚焦区域典型固体废弃物,探索跨地区产业协同发展新模式。”(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天津市供销总社,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请废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方案》第二大项重点任务第七项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4.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推进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坚持定期评估、科学预测垃圾处理需求增长和焚烧处理能力之间的匹配关系,稳步推进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按照‘集中处理为主,相对集中为辅’的原则,建设一批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8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请废管处、市容建设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实施方案》第三大项重点任务第七项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5.加强综合利用与推动再制造业发展。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推动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推进粉煤灰在盐碱地生态修复,新兴墙体材料、装饰装修等绿色建材领域的推广应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深入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拓宽秸秆资源化利用途径,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严格禁烧管控。以天津自贸试验区和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在保持航空、船舶保税维修再制造优势的基础上,推动汽车零部件、医疗器械、高端装备、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率达到3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天津海关、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请废管处、市容建设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实施方案》第四大项政策保障第三项完善财税
价格政策。“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的支持力度,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力度。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
合同能源管理等税收优惠。落实国家能源
价格改革部署,健全居民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进一步理顺供热计量价格政策。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依法完善差别价格、阶梯价格政策,引导节约和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资源和能源。探索建立绿色项目库,研究制定企业绿色评级、投资项目评级指南或办法,组织金融机构与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精准对接。”(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金融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请市公用事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实施方案》附件《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主要指标分工表》中源序号30。“主要指标: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率到30%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城市管理委)
请废管处、市容建设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实施方案》附件《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主要指标分工表》中源序号31。“主要指标: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利用比例提升至8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请废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有关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我委承担的碳达峰任务。
承担任务的相关部门要结合我委工作实际,不断优化细化工作任务,其他部门依职责做好配合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要积极宣扬碳达峰工作先进理念和优秀典型,大力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持续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碳达峰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