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的通知(全文)
文章来源:科技部碳交易网2022-08-18 09:46
先进低碳零碳技术示范工程。(1)零碳/低碳能源示范工程:建设大规模高效光伏、漂浮式海上风电示范工程;在可再生能源分布集中区域建设“风光互补”等示范工程;建立一批适用于分布式能源的“源-网-荷-储-数”综合虚拟电厂;强化氢的制-储-输-用全链条技术研究,组织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在煤炭资源富集地区建设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燃煤机组灵活调峰、煤炭制备化学品等示范工程。(2)低碳/零碳工业流程再造示范工程:在钢铁、水泥、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建设规模富氢气体冶炼、生物质燃料/氢/可再生能源电力替代、可再生能源生产化学品、高性能惰性阳极和全新流程再造等集成示范工程。(3)绿色智慧交通示范工程:开展场景驱动的交通自洽能源系统技术示范,实施低碳智慧道路、航道、港口和枢纽示范工程。(4)低碳零碳建筑示范工程:建设规模化的光储直柔新型建筑供配电示范工程,长距离工业余热低碳集中供热示范工程,在北方沿海地区建设核电余热水热同输供热示范工程,在典型气候区组织实施一批高性能
绿色建筑科技示范工程。(5)CCUS 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大型油气田CCUS 技术全流程示范工程, 推动CCUS 与工业流程耦合应用、二氧化碳高值利用示范。
低碳技术创新综合区域示范。支持地方集成各类创新要素,实施低碳技术重大项目和重点示范工程,探索低碳技术和管理政策协同创新,打造低碳技术创新驱动低碳发展典范。支持国家高新区等重点园区实施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开展跨行业绿色低碳技术耦合优化与集成应用;以数据中心电源、电动车充电设施等应用场景为重点,开展“百城亿芯”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支持基础条件好的地级市在规划区域内围绕绿色低碳建筑、绿色智能交通、城市废物循环利用等方面开展跨行业跨领域集成示范;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零碳社区示范。在典型农业县域内结合自身特点,综合开展光伏农业、光储直柔建筑、农林废物清洁能源转化利用、分布式能源等技术集成示范。
低碳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建立低碳科技成果转化数据库,形成登记、查询、公布、应用一体化的信息交汇系统。结合国家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和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等目录或网络平台,加快推进低碳技术、工艺、装备等大规模应用。
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标准。加快推动强制性能效、能耗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绿色低碳工业、建筑、交通、CCUS、储能等前沿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标准,加快构建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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