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提出的“紧跟新技术、新职业发展变化,建立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职业标准开发工作”要求,我部组织开发了“易货师”“报刊业务员”“集邮业务员”“邮政市场业务员”等21个职业(工种)技能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8月12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单位,电子邮件发送至biaozhunchu@cettic.gov.cn(邮件主题标明:国家职业(工种)技能标准公示反馈,同时请在邮件中标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职业分类和标准开发处)
邮 编: 100101
联系电话:010-84661085、84661086、84661080(传真)
附件:1.易货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2.报刊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3.集邮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4.邮政市场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5.调饮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6.广播电视天线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7.广播电机线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8.计量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9.建筑幕墙设计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10.商业摄影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12.芳香保健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13.宠物健康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14.宠物驯导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15.宠物美容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16.全媒体运营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17.酒体设计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18.制帽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19.内燃机装配调试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20.无损检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21.工业视觉系统运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7月26日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