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工作思路的通知
陕环办发〔2022〕46号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厅机关相关部门、直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厅按照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建立要求,结合我厅工作职能,认真梳理,制定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工作思路。经厅党组
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任务工作思路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厅按照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建立要求,结合工作职能,认真梳理,形成以下工作思路。
一、强化统筹部署。按照“1+N”政策体系建设,统筹做好我省2030年前降碳减污总体设计及“十四五”降碳减污具体措施。牵头制定我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和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我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分解“十四五”碳强度下降任务。减污降碳协同是新阶段深层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要站在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高度来整体谋划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严格源头管控。强化“三线一单”与碳达峰行动方案等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求相统筹,增强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对能源和产业布局的引导约束作用,研究建立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清单制度。严把“两高”项目环评准入关,认真落实“两高”项目污染物排总量管理制度,严格“两高”项目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提高其执
行情况的执法力度。
三、夯实两项基础。按照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规则,按年度编制我省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动态掌握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摸清全省万吨标煤以下企业
碳排放情况。按照企业报送、第三方集中核查、技术单位复核的原则,扎实开展重点行业企业
碳排放数据核查,制定我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严肃性。
四、优化环境治理。加强碳排放管控与污染防治协同增效,注重政策衔接,一体推进。大气方面,大力推动煤电“三改联动”及推动钢铁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大降碳减污力度,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和温室气体减排协同增效。水环境方面,加强再生水利用,优化污水处理设施能耗和碳排放管理等一系列协同举措。土壤方面,鼓励
绿色低碳修复,优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路线,注重节能降耗等土壤管控措施协同。固体废物方面,以提升综合利用率为主要目标,加大资源化利用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减少能源资源浪费。生态方面,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
碳汇能力。
五、积极推进融合。在科技、标准、监测、执法、核与辐射等方面推进与温室气体管控的融合,在二氧化碳监测
试点基础上探索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建立固定源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同步监督执法制度,实行一体化监管执法等内容。要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探索我省生态环境相关法规标准修订,推动制定符合我省实际和特色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我省碳排放法规制度体系。
六、加大技术研究。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生态环境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开展烟气超低排放与
碳减排协同技术创新。在碳排放与大气污染排放清单编制技术和典型城市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与颗粒物、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关键技术等方面开展研究。鼓励开展我省典型城市碳达峰与空气质量达标协同路径与对策研究等。
七、做好
履约工作。全国
碳市场以火电行业为基础将开展多行业交易及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交易,起草印发陕西省碳排放权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审核流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企业交易的服务工作和
履约的准备工作,并加大对履约企业监督,确保履约顺利。
八、创新金融支持。积极推动
碳金融创新试点,推动排污权、碳排放权、林业碳汇等抵押融资,推动西咸新区气候投融资国家试点,用好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采用低息贷款、贴息和绿色担保奖补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减污降碳的支持力度。探索
排污权交易与
碳交易政策融合机制,建立排污与排碳成本比价关系,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成本内部化。积极推动碳普惠
平台建设。
九、突出示范先行。不断深化推进“七个”国家试点(国家低碳试点省、延安安康国家低碳试点市、商洛西咸国家气候适应性、碳评价及碳监测试点)示范。指导推进全省重大碳减排示范工程,发挥我省
CCUS技术优势和示范成效,指导推动一批二氧化
碳捕集与封存利用项目建成投运。制定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等创建标准,组织开展多领域省级低(零)碳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低碳发展。
十、加强甲烷管控。结合我省产业结构特点,探索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制研究,指导延长石油、中石油长庆油田伴生气综合利用,加大我省甲烷排放管控,组织制定我省《控制甲烷排放实施方案》推进我省非二氧化碳的温室气体排放管控。
十一、倡导低碳理念。采用不同形式开展绿色低碳知识宣传,利用碳中和西安国际
论坛、世界环境日和全国低碳日进行深入宣传,制定我省大型活动碳中和行动长效机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绿色低碳消费,鼓励绿色出行、绿色办公,开展绿色低碳社会示范创建,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生态环保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绿色低碳浓厚氛围。
十二、注重能力提升。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知识培训教育,做好碳排放专业人才培训和管理,重点加强基层生态环境部门能力建设和思想认识。加强与兄弟省市及各类科研院所、各类机构的交流合作,培训考察,拓展思路,提升本领。
十三、加强监督考核。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关工作任务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全省生态环境目标责任考核,有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各市(区)生态环境局落实情况每年底向省厅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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