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福建省2021年度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公示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福建省2021年度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重点排放单位名录进行公示。
联系人:苏汝波,联系电话:0591-88367063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3月30日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