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21-11-26 09:36

关于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
 
试验区实施方案
 
建设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是我市自主创新、先行先试的工作,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并已经被确定为自治区试点。为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城市,全面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努力推动我市林草碳汇高质量发展,助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全市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总体安排,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提升林草综合碳汇能力为导向,以机制创新、科技支撑、模式探索为重点,积极探索林草碳汇发展新模式,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机制,开辟林草碳汇资产管理开发新路径,构建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林草事业发展新格局,努力打造区域特色鲜明、综合效益显著的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守正创新。建设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既要“守正”,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生态保护修复、碳达峰碳中和等各项部署要求;又要“创新”,立足包头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力推进试验区建设。
 
(二)坚持巩固提升。遵循生态系统内在的机理和规律,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持续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着力稳定、巩固生态系统碳库。同时采取针对性的集中增汇措施,加快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能力。
 
(三)坚持科学管理。加强林草碳汇计量监测和综合管理,推进林草碳汇资产管理开发,形成符合包头实际、体现包头特点的林草碳汇管理体系。
 
(四)坚持社会参与。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生态产业化,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建设。
 
三、主要目标
 
2021年。全面启动试验区建设。编制《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建设规划》,将试验区建设确定为自治区林草碳汇试点。建设森林草原湿地碳汇发展片区和碳汇林示范基地,开发林草碳汇综合管理平台,开展林草碳汇计量监测,探索基于林草碳汇的碳中和市域循环、碳交易CCER)项目开发,争取实施森林草原湿地综合增汇项目。
 
2023年。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市林草碳汇基础能力、服务水平和队伍建设有效夯实,在增加碳汇、组织管理、计量监测、资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成果,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全面提升。
 
2025年。建成具有包头特色、系统完整的林草碳汇试验区。基本建立包头林草碳汇高质量发展体系,基本形成全市林草碳汇多元化发展格局,林草碳汇能力显著提升、增汇措施科学高效、碳汇价值多元显现,形成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林草碳汇发展的典型经验和成熟模式。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9.3%,森林蓄积量达到380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38%,湿地保护率达到38%,林草碳汇项目总规模达到1340万亩(其中森林碳汇项目330万亩、草原碳汇项目1000万亩、湿地碳汇项目10万亩)。
 
四、重点任务
 
(一)科学编制试验区建设规划。立足我市自然生态系统实际,针对林草碳汇试验区建设总体目标,深入开展调查分析,研究编制既有创新引领、又有实践支撑的高质量的碳汇试验区建设规划,明确总体思路、具体目标、建设路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从“提升能力、精准增汇、创新驱动、科学管理”四个方面发力,一体推进包括森林、草原、湿地等在内的林草碳汇发展,积极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发展模式,确保在“十四五”期间全面建成试验区,努力实现全市林草碳汇能力明显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充分彰显,促进全市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着力提升林草碳汇能力。立足包头实际,围绕全国生态保护修复“双重”规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多渠道争取项目、多元化筹集资金,大力实施森林草原湿地综合治理项目,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动林草生态资源质、量双增,努力提升林草碳汇综合能力。加强我市北部草原、中部大青山、南部黄河湿地生态修复,实行以水定绿、适地适绿、量水而行,因地制宜科学开展营造林和草原湿地修复。统筹推进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效林改造、退化草原修复、湿地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的碳储量。通过政府、社会和生态产业化投资,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完成退化林修复和无立木林地再造林。
 
(三)精准推进林草增汇措施。以全市国有林场、重要湿地、山北草原为主阵地,着力推进建设总面积309万亩的12个森林碳汇发展片区、总面积1220万亩的5个草原碳汇发展片区,和总面积18万亩的5个湿地碳汇发展片区,坚持“一片一方案”,落实增汇目标、路径和措施,实行上图管理、综合施策、精准增汇。积极建设碳汇示范林,“十四五”期间各旗县区每年建成不少于500亩的碳汇示范林。通过碳汇权确认、碳排放量抵消、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颁发碳汇绿色证书等办法,鼓励和引导各级各类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积极参与碳汇林建设。
 
(四)加强林草碳汇计量监测。对全市林地及森林、草原、湿地的分布、质量、保护等级、权属,以及退耕还林还草、退化林、无立木林地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开展包头森林(各类林木、树种)、草原、湿地生物量、年生长量调查和固碳特性综合分析,科学测算林业、草原、湿地等碳汇量规模。建立健全林草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完善包头林草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规程,加快建立符合国家规范、满足工作需要、具有包头特色的林草碳汇监测统计体系、报告编制体系和数据覆盖全面、功能高效易用的基础数据库。组织开展林草碳汇连续动态监测,加强林草碳汇计量监测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五)加强林草碳汇科学管理。开发建设包头林草碳汇综合管理平台,对全市林草碳汇监测核算、碳汇发展片区建设、碳汇林建设、碳汇认购、“零碳”行动等进行实时监管,为碳中和、碳交易开展全过程服务。开展林草碳汇资产管理与开发,加快造林碳汇和森林经营碳汇“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项目储备,探索碳汇配额、碳汇金融等多种运营模式和开发路径,变“碳交易”为“碳运营”,推动林草碳汇价值实现可视化、多元化、最大化。积极开展“零碳”行动,鼓励、引导全市各级各类单位和个人开展碳排放计量,通过营建碳中和林等多种形式“购买”林草碳汇,实现碳中和、碳抵消,打造“零碳”活动、“零碳”会议、“零碳”机关、“零碳”产品,逐步建立市域内模拟“碳交易”、碳中和机制。
 
(六)加强林草碳汇科技支撑。研究制定《包头市林草科技创新方案》,推动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包头林草碳汇科技创新平台,积极开展林草湿增汇措施、碳汇计量监测研究、碳汇价值开发等方面的创新研究,围绕提升林草湿碳汇能力开展科研合作攻关,力争使碳汇试验区建设更加科学高效。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功能研究,加强林草碳汇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贡献和转化路径研究,推进关键领域技术创新,推广和转化先进科研成果。积极探索造林绿化、森林经营、湿地和草原等碳普惠运作方法,完善公众低碳激励机制。根据林草碳汇试验区建设的实际需要,通过培养、引进、合作等多种渠道,建设一支适应林草碳汇发展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七)着力稳定林草生态碳库。在全市全面建立林长制,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严格资源保护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控制林地、草原转为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包头市禁牧休牧条例》,严厉打击非法占用、破坏林地草原湿地资源等违法行为。强化林草灾害防控,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风险评估、安全预警、综合防范、应急救援机制,层层压实防灭火网格化管理责任,全面增强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落实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严格防范重大新发突发有害生物危害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光肩星天牛、草原鼠兔害等防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的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林草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市机关事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草局,各旗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统筹推进试验区建设工作。构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试验区建设工作格局。
 
(二)加大资金支持。加大试验区建设资金支持力度,优化和整合资金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试验区建设中的规划编制、监测管理、科研开发等基础性工作要给予必要的财政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债券、政策性中长期低息贷款、碳汇基金及国际合作项目,用于试验区项目建设。研究建立财政对林草碳汇项目的补贴政策,吸引各类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林草碳汇项目。探索研究碳汇直接融资方式,争取自治区林草碳汇债券,引导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投入到林草碳汇项目。
 
(三)鼓励先行先试。试验区建设要大胆探索、开拓创新,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试验,发挥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健全激励机制,营造谋改革、善创新的良好氛围。市林草局作为试验区建设牵头单位,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对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适时开展成效评估。对成熟、试行有效、值得推广的经验,要及时总结提炼提升;对试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要认真贯彻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及时跟进国家、自治区相关安排部署,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试验区建设情况,得到更好更多的指导和支持。
 
(四)强化旗县区责任。将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建设任务纳入全市林长制目标管理。各旗县区政府要统筹推进,明确本地区在试验区建设中承担的目标任务,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特别是针对碳汇发展片区建设和造林增汇、森林经营、退化林修复,退化草原修复、湿地保护等方面要细化措施、全面推进。
 
(五)营造良好氛围。加大试验区建设的宣传力度,深入解读和宣传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意义和林草碳汇的重要作用,营造合力推进试验区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林草碳汇宣传力度,结合国际森林日、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植树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教及实践活动,广泛普及林草碳汇知识,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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