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昌江黎族自治县2018年度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自评估工作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公开报名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商请提供2018年度市县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自评估报告的函》(琼环函〔2019〕383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18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落实情况自评估工作,我局计划开展该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2018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落实情况自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二、项目内容:材料收集、编制自查报告。
三、工作期限: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我县2018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落实情况自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加盖公章交至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四、报明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三年未被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批评的书面声明。
五、经费预算:8.0万元,超过此经费预算金额为无效报名投标。
六、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11月6日
七、报名地点:昌江县石碌镇环城东路31号(昌江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曾德健,电话:0898-26624786
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4日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