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江西省发改委2017-01-10 16:34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西省“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29日
 
  
江西省“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气候变化是人类当前面临的最重大的环境问题,也是人类必须做出回应的最复杂的挑战之一。由于气候变化,导致气温增高、海平面上升、极端天气与气候事件频发,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环境产生了严重影响。我省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鄱阳湖流域面积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4%,属于极易受到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地区。气候变化关系我省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把握经济“新常态”、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的产业革命的重要措施。
 
 “十三五”是我省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的关键时期,按照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组织编制了《江西省“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提出了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政策导向、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将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探索建立我省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模式。
 
一、我省气候变化事实及主要影响
 
  近百年来全球气候正在发生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变化,我省气候也发生了明显变化,并对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年平均气温持续升高。1961~2015年全省年平均气温18.0℃,其中2007年平均气温19.0℃为历年最高,平均增温速率约为0.17℃/10年,累计升温0.93℃。特别是1970年以来升温过程明显,变暖趋势突出,累计升温1.26℃,以冬、春季变暖最为显著。
 
  降水量呈略增多趋势。1961~2015年平均降水量为1656.3毫米,全省降水量呈略增多趋势,2012年的年降水量2175.5毫米为历年最多,1963年的降水量1114.8毫米为历年最少。强降水事件增多。
 
  日照时数呈减少趋势。1961~2015年全省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691.1小时,每10年平均减少速率为56.9小时。1963年日照时数2016.8小时为历年最多,2015年日照时数1338.6小时为历年最少。
 
  气候变化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环境产生了较大影响,导致我省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增加,洪涝、干旱和冰冻等灾害频发;高温和强雷电天气增多,火灾发生频繁;鄱阳湖流域湿地沙化面积增大,总体生态功能降低;农业生产灾害损失加大,城市内涝严重;基础设施建设受到影响,运营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现状及面临的挑战
 
  “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政策措施,有效的促进了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开展。编制并实施了《江西省“十二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江西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分解下达了各设区市“十二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通过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增加森林及生态系统碳汇、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和加强能力建设,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的201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的目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5.4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提高到9%。农业、林业、水资源、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有所增强。
 
  虽然我省“十二五”期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开展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面临新形势的挑战。一是经济发展方式粗放。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由于长期发展不足,面临产业层次总体较低、创新能力不强、资源约束增强、生态环境压力加大等问题,发展中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存在,改变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方式迫在眉睫。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必然要求。二是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我省缺煤、少水(能)、无油、乏气,属于典型一次能源匮乏的省份,外购能源以煤、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为主。省内的水电、风电、太阳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虽然做到了有效的补充,但受技术发展水平的制约,总量仍然有限。2015年我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水电风电,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分别为66.8%、17.3%、2.7%和7.4%。由于能源结构调整在相当程度上受到我省能源资源禀赋和资源结构的制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又面临技术和资金上的障碍,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和消费结构短期内将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降低我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的任务艰巨。三是对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提出了长期挑战。我省山地、丘陵、水域占全省面积的88%,洪涝、伏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常发生,属于极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地区。而我省农业、林业、水资源开发和保护等领域建设仍存在着现代化程度较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科技含量不高、标准化程度偏低等多方面的不足,这将对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提出了长期挑战。四是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认识水平和工作支撑能力亟待提高。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机制体制还有待完善,各级领导干部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能力亟待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科研力量薄弱,缺少专业技术人才。我省尚未形成稳定持续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资金支持机制。公众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概念比较生疏,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还需要进一步营造。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要求,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并举,不断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增加森林碳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双赢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和协调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领域。要把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整体推进,确保落到实处。
 
  坚持减缓与适应同步推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要积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遏制排放过快增长的势头。加强气候变化科学研究、系统监测和影响评估,采取积极有效的适应措施。
 
  坚持科技与制度创新并举。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是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途径。要加强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注重制度创新和政策制定,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坚持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共同行动。要发挥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企业、公众和社会组织作用,形成全社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合力。
 
  (三)主要目标
 
  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目标是:控制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成效明显,低碳试点示范取得良好成效,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公众意识与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力争实现以下主要目标: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9.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1000万吨标准煤,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1%。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6亿立方米,林业碳汇功能持续增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减碳取得明显成效,工业生产过程等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速继续减缓。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涉及我省的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
 
  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明显提高。重点领域和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建立农业适应气候变化技术标准体系,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4%以下;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全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系统、省市县三级公共气象服务网络,气象信息盖率达到95%以上,气象灾害损失占GDP的平均比例下降到3%以下;重点地区防洪除涝抗旱能力显著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试点示范深入开展。
 
  低碳试点示范取得明显成效。积极推进我省国家低碳试点城市、试点园区和省级低碳试点县(市、区)建设,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低碳城区、低碳城镇、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探索建立我省特色行业的地方低碳标准,推广使用具有良好减排效果的低碳技术和产品。
 
  能力建设得到明显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理论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生态环保的整体科技研发水平和决策能力达到较高水平。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和考核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气候变化的监测和预估能力得到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深化。应对气候变化的人才队伍建设得到重视和加强。
 
  公众意识与管理水平得到明显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加强,气候变化相关知识得到普及,公众防范气候灾害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多部门参与的决策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气候变化因素在重大规划编制、相关产业政策制定、项目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得到充分考虑。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法规体系和管理制度得到健全。
 
  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主要任务
 
  (一)调整产业结构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电子信息和新型光电、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航空、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着力推进南昌节能环保产业研发基地、萍乡节能环保产业基地、赣州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新余节能装备制造和环保服务产业基地建设;形成新余、上饶、九江及南昌等新能源制造产业聚集区;打造赣州、鹰潭、南昌、景德镇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形成南昌、抚州、宜新萍城镇密集带生物和新医药产业集聚区;着力打造10个百亿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示范区。到2020年,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以上。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生产许可制度,强化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产业准入标准;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制定产能等量减量置换方案,严禁新增产能。加快整治存量过剩产能,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淘汰和退出一批落后产能;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消化一批过剩产能;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搬迁,整合一批过剩产能。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产业科学发展、集聚发展,促进工业园区提质增效、发展升级。大力实施“三百工程”(百户优强企业、百个知名品牌、百名优秀企业家培育工程),支持龙头企业、优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强做大;积极培育60个重点产业集群和20个省级工业示范集群,形成一批功能定位清晰、规模优势突出、集群效应明显、辐射带动有力的特色工业园区,实现园区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加快发展服务业。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传统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促进服务业发展明显提速、比重明显提高、水平明显提升,构建充满活力、就业容量大、社会功能强的服务业体系。加快发展金融、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电子商务、科技研发、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优化提升商贸服务业、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培育文化创意、旅游、现代传媒、动漫游戏、数字出版等服务业新业态。到2020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达到42%。
 
  (二)优化能源结构
 
  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深入论证内陆核电问题,条件成熟后启动彭泽核电站一期工程。依托鄱阳湖陆地以及部分高山区域风能资源优势,着力推进一批风电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和太阳能热利用,推进城区建筑太阳能一体化应用。加快推进天然气入赣工程,配合国家实施西气东输三线和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新粤浙线)项目江西境内工程,加快省级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发掘水电开发潜力,有序推进沼气、垃圾和直燃发电等生物质发电项目。
 
  加大火电清洁化改造力度。有序推进火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优先淘汰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环保等标准的30万千瓦以下机组。
 
  (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积极推进节能降耗。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制,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等措施,严格节能标准和节能监管,以钢铁、电力、建材、有色、化工、造纸等行业为重点,加快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推广能源梯级利用等关键节能技术和终端节能产品,强化工业节能增效。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建筑材料应用,推进建筑节能发展。发展低碳交通运输,加速淘汰老旧运输设备,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进“车船路港”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加强交通运输业节能减排。建立循环、高效、低碳的绿色物流体系。制定城市综合体、公共机构办公场所等能源使用定额标准和效能标准,推行街道和楼宇能源智能管理系统,推动公共机构领域节能降耗。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循环化改造工程,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加强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等大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加强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区域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全面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汽车零部件、办公设备等再制造,建设再生产品推广和再制造服务基地,大力发展“城市矿产”。推广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
 
  (四)提高森林、湿地和农田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增加森林碳汇。大力实施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实施长(珠)防护林,血防林等建设工程,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对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陡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建设水源涵养林及水土保持林。加强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保护,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加大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进一步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到2020年新增造林面积40万公顷,低产低效林改造46.67万公顷,森林抚育186.67万公顷
 
  增加湿地碳汇。加强湿地本底资源调查,规范管理,加快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建设步伐,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加强湿地保护区保护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湿地保护与恢复体系。着力推进鄱阳湖流域湿地恢复保护,巩固退田还湖、还泽、还滩成果,实施鄱阳湖退田还湖区域(圩区)恢复湿地植被。支持有条件的湿地建设国家湿地公园。建立湿地动态监测体系和基础数据平台,探索湿地资源综合利用,提升湿地管理水平。扩大湿地生态补偿范围。到2020年全省湿地保有量达到91.01万公顷。
 
  增加农田碳汇。加强农田保育,推广秸秆还田、粮草轮作、农林复合、冬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推广精准耕作技术和少免耕等保护性耕作措施,减少农田土壤有机碳的损失。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提高复种指数与植被覆盖度。
 
  开展城市增绿工程。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全方位建设社区公园、街心公园,提高公共绿地的均衡性。积极探索立体绿化和垂直绿化模式,提高城市空间绿色浓度。按照“见缝插绿”的原则,实施城市出入口、边角地、道路沿线、河道两侧以及主要公共服务空间等绿化提升工程。
 
  (五)控制工业领域排放
 
  迎合工业绿色发展趋势,注重资源节约、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走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安全度高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强绿色生产设计,围绕工业生产源头、过程和产品,将绿色发展的理念和方法落实到企业生产全过程。优化产业链和生产组织模式,建立企业间、产业间相互衔接、相互耦合、相互共生的工业绿色产业链。开发先进适用的低碳技术、低碳工艺和低碳装备。建立工业绿色发展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的激励机制和融资平台,增强工业绿色发展技术创新能力和推广应用水平。强化企业技术改造与技术引进、技术创新的结合,切实提高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产品和技术升级换代。加快新兴科技与传统产业有机融合。围绕发展潜力大、带动性强的若干新兴领域,立足现有企业和产业基础,实施产业链升级工程,着力突破新兴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完善产业链条,加快形成一批先进的规模化生产能力。控制工业煤炭消费量,减少原煤直接燃烧的数量,推广煤炭洁净技术。提高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优质能源使用比例,推广使用天然气、水电等清洁能源。
 
  (六)控制农业领域排放
 
  积极推广低排放高产水稻品种,改进耕作技术,控制稻田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推广化肥和农药合理使用技术,科学施用化肥,引导增施有机肥,大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发展规模化生态养殖。积极推进地热能在设施农业和养殖业中的应用。控制林业生产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加快发展节油、节电、节煤等农业机械和渔业机械、渔船,淘汰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加强节能检测与维修保养。加快排灌泵站更新改造步伐,大力推广节能环保农机具的使用。加强农机农艺融合,优化耕作环节,实行少耕、免耕、精准作业和高效栽培。实施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工程,建设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1处,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35%;实施规模集中供气沼气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业节水技术改造等工程,到2020年,全省农村沼气用户达200万户,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
 
  (七)控制城乡建设领域排放
 
  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加强城市低碳发展规划,优化城市组团和功能布局,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和基础设施使用效率,降低城市远距离交通出行需求。城市新区建设规划要探索进行碳排放评估。
 
  抓好新建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强化规划、设计、审查、施工、监理、检测、质量监督等环节的制度建设与监管力度。推广应用高性能、低能耗、低材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加强建筑领域节能,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完善覆盖城乡、不同建筑类型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农村建筑节能标准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
 
  全面开展绿色建筑行动。进-步推广 “四节一环保” (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绿色建筑,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全省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新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博物馆、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建筑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益性建筑,要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
 
  加强以节能低碳为特征的煤、气、电、热等能源供应设施、给排水设施、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筑物使用年限管理的法律法规,遵守建筑使用全寿命周期管理制度,严格建筑拆除管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实施城市绿色照明专项行动,积极创建绿色照明示范城市。
 
  (八)控制交通领域排放
 
  继续加大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力度,积极探索资源循环利用模式,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高用能效率,加强运输组织和管理水平,实现交通运输系统节能减排。加快发展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公共交通系统,重视并充分发挥内河航运的节能优势。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引导居民绿色出行。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车辆的开发应用,鼓励发展技术先进、经济安全、环保节能的运输装备。引导公路运输企业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高排放车辆,鼓励发展集装箱、冷藏、集装罐等专用运输车辆,着力推进货运车辆的重型化、厢式化、专业化和低碳化。积极推广天然气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内河运输船型标准化工作,大力发展经济高效、节能环保船舶,加速淘汰老旧船舶。完善铁路运输网络,加快铁路电气化改造,加快淘汰老旧机车,发展节能低碳机车、动车组。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加快建设公交专用道、公交场站等设施和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
 
  (九)倡导低碳生活
 
  鼓励低碳消费。抑制不合理消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要率先践行勤俭节约和低碳消费理念。鼓励使用节能低碳产品,推广高效节能电冰箱、空调器、电视机、洗衣机、电脑等家用及办公电器,提高节能荧光灯使用比例。加快建设高效快捷的低碳产品物流体系,拓宽低碳产品销售渠道,设立低碳产品销售专区和低碳产品超市,建立节能、低碳产品信息发布和查询平台。
 
  倡导可持续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低碳家庭创建活动,提倡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节水、节电、节气和垃圾分类等低碳生活方式,建立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消费模式。制定合理的住房标准,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建筑。倡导公众参与造林增汇活动。
 
  提倡低碳出行。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支持购买小排量汽车、节能汽车和新能源车辆,倡导“每周少开一天车”、“低碳出行”等活动。到2020年,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中小城市达到20%以上。
 
  五、适应气候变化主要任务
 
  (一)提高农业适应能力
 
  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善水利灌排设施条件,提高灌溉保证率和粮食单产水平。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开展大中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加大灌区灌排渠系、雨水集蓄利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等田间工程的建设力度。加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小塘坝、小水池、小堰闸、小泵站和小渠道“五小”工程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加强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运用。力争在光合作用、生物固氮、生物技术、病虫害防治、抗御逆境、设施农业和精准农业等新技术研发应用上取得重大进展。推广生态农业和保护性耕作技术,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根据气候变化趋势调整作物品种布局和种植制度,适度提高复种指数。培育高光效、耐高温和耐旱作物品种。
 
  (二)提高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适应能力
 
  优化森林生态系统。实施新一轮造林绿化与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低产低效林改造、乡村风景林建设等生态林业工程,改善林分结构,丰富物种总量,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实行严格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增强森林资源生态功能。
 
  加大对湿地的保护与修复。实施鄱阳湖流域清洁水系工程,强化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备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保护与生态修复。实施鄱阳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加强“五河”源头、重点湖库、江河干流地区和城市规划区域的湿地保护。对功能降低、生物多样性减少的湿地进行综合治理,实施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工程1.8万公顷;开展农区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6000公顷。建立健全湿地资源监测体系,加大湿地生物资源保护力度,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
 
  加强防护支撑体系建设。完善有害生物防治体系,进一步健全监测预报网络,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和隔离带2万千米。
 
  (三)提高城乡基础设施适应能力
 
  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在城乡建设规划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影响,在新城选址、城区扩建、乡镇建设前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积极应对热岛效应和城市内涝,合理布局城市建筑、公共设施、道路、绿地、水体等功能区,禁止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保留并逐步修复城市河网水系。建设海绵城市,采取渗、蓄、净、用、排等措施,完善城市排放防涝与调蓄设施,支持海绵型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建设,实现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加强供电、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等城市生命线系统建设,提升建造、运行和维护技术等级,保障设施在极端天气气候条件下平稳安全运行。加快城镇供水设施建设,降低管网漏损率,新增城镇供水能力80万立方米/日,新建改造城镇供水管网2800公里。
 
  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开展长江干流(江西段)、五河、中小河流、鄱阳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全面提高提升重要江河湖泊及支流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快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积极推进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实施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提高水利设施在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加剧背景下的调节能力;实施鄱阳湖流域水资源管理适应气候变化试点示范工程;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环境保护,推进水权改革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重点水源工程和大中型灌区新建和续建配套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力度,推进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强化水资源供给保障,提升在极端气候条件和突发情况下的水资源保障能力。到2020年,新增供水能力20亿立方米,新增及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万亩。
 
  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加强交通运输设施维护保养,在气候风险高的公路、桥梁、铁路、机场、港口、管道、城市轨道建设应急处置机制,强化极端气候环境下的通行保障能力。新建交通基础设置要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优化线路设计和选址方案。
 
  加强能源设施建设。在推动核电工程选址和前期研究工作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进行气候变化风险评估。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全面解决农村低压用电问题。提高电网抗风、抗压、抗冰冻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风电、水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气候可行性论证。
 
  (四)提高人群健康适应能力
 
  加强气候变化对人体健康影响研究。完善卫生与气象、环保等相关部门合作机制,建立大气污染对健康影响的监测网络,完善相关基础数据。突出气候变化相关疾病,特别是相关传染性和突发性疾病流行特点、规律及适应策略、技术研究,探索建立对气候变化敏感的疾病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公众信息发布机制;建立极端天气气候灾难灾后心理干预机制。
 
  健全疾病防控体系。完善健康危害预警系统、应急预案和干预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医疗救治能力、防疫防病能力、心理应对能力。加强二甲医院标准化、职业病防治体系、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体系等重点工程的建设。
 
  增强公众对疫病预防意识。普及气候变化对人体健康影响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对疫病的预防能力;广泛开展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生态文明村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人居环境。加强与气候变化相关卫生资源投入与健康教育,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人群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五)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加强气候灾害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工程,健全灾情管理信息化和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完善气象灾害监测网,加密新建天气雷达、局地天气雷达、移动天气雷达、区域地面观测站等观测站点,进行区域自动站标准化改造,在灾害性天气敏感区建设双偏振雷达和风廓线雷达。健全全省气象预报、预测、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升级、优化短时临近预报、短期气候预测,以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制作、发布等气象业务服务系统。升级改造全省气象灾害信息网络系统和高清视频会商系统,建设省级气象灾害大数据中心和省级气象灾害计算资源池。建立气象装备运行监控系统、运行维修平台和计量检定标校系统。建设全省农村雷电灾害防御体系,完善农村公共场所防雷设施。加强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完善省市县一体化的综合业务系统,建立区域内信息共享机制,统筹协调各地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发展。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飞机作业系统和机载探测系统建设,完善地面作业系统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重点作业区建设,以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重点建设3个增雨保障区、1个防雹保障区。建设东南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统筹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开展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联合作业。建设赣州人工影响天气飞机作业基地、庐山高山云雾试验示范基地和新余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新装备研发中心,全面提升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和科技创新能力。
 
  健全气候变化风险管理机制。健全防灾减灾管理体系,改进应急响应机制。完善气候相关灾害风险区划和减灾预案。针对气候灾害新特征,调整防灾减灾对策,科学编制极端气候事件和灾害应急处置方案。提升分行业、分灾种的气侯灾害预警能力、信息发布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全社会防范和应对气候灾害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六、开展试点示范建设
 
  (一)推进低碳城市、县(市、区)试点建设
 
  进一步推进南昌市、景德镇市、赣州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和资溪县、婺源县、浮梁县、芦溪县、大余县、分宜县、共青城市、贵溪市、袁州区、吉州区等十个省低碳试点县(市、区)的建设,制定低碳发展路线图和时间表,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农业、建筑、交通、能源体系,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非试点设区市,要积极开展争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工作。
 
  (二)推进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按照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实施方案,突出低碳发展主线,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实施低碳化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持续提高绿色低碳能源使用比率,削减园区化石能源消费量。建立园区低碳发展自评估机制,研究提出反映园区特色的低碳评价指标体系。加快推进园区产业低碳化、企业低碳化、产品低碳化、基础设施及服务低碳化,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开展低碳社区创建活动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低碳社区创建活动。在社区规划设计、建筑材料选择、供暖供冷供电供热水系统、社区照明、社区交通、建筑施工等方面,实现绿色低碳化。建立社区节电节气节水、出行、雨水回收、垃圾分类等低碳行为规范,倡导建立社区二手生活用品交换市场,引导社区居民普遍接受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四)开展低碳商业创建活动
 
  在商店、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商业机构开展低碳创建活动,通过加强节能、节水、可再生能源等新技术应用,加强运营和供应链管理。改进营销理念和管理模式,加强低碳、新能源等产品的应用,强化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显著降低商业机构二氧化碳排放。
 
  (五)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建立碳市场、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体现碳排放空间的资源属性,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形成强有力的倒逼机制,明确企业的碳减排目标,促使企业加强碳排放管理,加快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从而建立长效、低成本的节能减碳政策体系。我国将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要根据国家要求,设立专门机构指导协调全省碳排放权市场建设,加快推进我省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和航空八大行业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统计和碳排放报告、盘查与报送工作,科学合理分配企业碳排放配额,加强碳交易能力建设,广泛开展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将工作做到前面,配合国家完成碳交易市场建设的各项重点任务,促进我省企业节能降碳。实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鼓励支持机构、企业、团体和个人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六)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试点
 
  实施城市气候灾害防治试点。开展内涝、高温、干旱等灾害的综合防治试点,评估气候变化对我省城市的影响,探索城市在气候变化条件下加强灾害监测预警、提高规划建设标准、保障生命线系统等方面的有效措施与做法。实施城市人群健康适应气候变化试点。编制和修订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卫生应急预案,建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与人体健康监测预警网络,加强气候变化敏感行业的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完善卫生设施配置,加强媒介传播疾病的监测、预警和防控,探索气候变化条件下保障人群健康的有效途径。实施森林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试点。通过营造乡土树种混交林,加强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调整林分结构,促进形成异龄、复层、混交林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等森林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体系建设,提高森林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和抵御灾害能力。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试点。选择典型湿地,开展湿地保护和恢复试点,恢复退化湿地,提高相应区域、流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七、强化科技创新支撑
 
  (一)着重气候变化基础研究
 
  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预测研究。加强温室气体本底监测及相关研究。建立长序列、高精度的历史数据库和综合性、多源式的观测平台,重点推进气候变化事实、驱动机制、关键反馈过程及其不确定性等研究,提高对气候变化敏感性、脆弱性和预报性的研究水平。
 
  加强气候变化的事实、机制、归因、预测研究。开发全球/区域模式解释应用平台,建立符合江西区域气候特点的未来预估数据产品,模拟重要气候事件,为研究气候变化发展规律提供必要的定量工具。加强全球气候变化地质记录研究,揭示气候变化周期事件以及气候变化幅度、频率等差异性特征。
 
  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及适应研究。围绕水资源、农业、林业、人体健康、生态系统、重大工程、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加强气候变化影响的机理与评估方法研究,建立部门、行业、区域适应气候变化理论和方法学,减轻气候变化带来的威胁,维护气候安全,保障我省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人类活动对气候变化影响研究。建立覆盖全省的温室气体排放、碳转移监测网络,重点加强土地利用、人类活动与区域气候变化关系研究,客观评估人类活动与气候变化的相互影响。提高风能和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改善我省能源结构,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加强与气候变化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研究气候变化问题对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伦理道德、文化等各层面的影响,完善相关学科体系,加强系统性综合研究,为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公众意识和社会管理能力提供科学基础。
 
  (二)突出重点领域科技创新
 
  坚持战略和前沿导向,采取差异化策略,集中力量加大事关全局的关键技术研究力度,实施100项重大科技专项,力争部分领域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重点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突出航空和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和新型光电、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农业领域,推进以设施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的技术研发,培育推广高产、优质、抗逆、适应机械化生产的新品种。能源领域,重点推进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智能电网、页岩气煤层气开发、煤炭清洁高效开采利用等技术研发。建筑领域,重点推进绿色建筑、高效节能门窗、清洁炉灶、绿色照明、高效节能空调以及污水、污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等技术研发。工业领域,重点推进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和石化等高能耗行业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研发。交通领域,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等技术研发。
 
  (三)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加快推进低碳技术产业化、低碳产业规模化发展,在钢铁、有色、石化、电力、煤炭、建材、轻工、装备、建筑、交通等领域组织开展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对减排效果好、应用前景广阔的关键产品或核心部件组织规模化生产,提高研发、制造、系统集成和产业化能力。在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关键技术的示范应用。强化技术产业化环境建设,增强大学科技园、企业孵化器、产业化基地、高新区等对技术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改革,全面推动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向项目单位下放。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创办企业,放宽股权激励、股权出售对企业的相关限制。
 
  (四)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创新价值充分体现的政策机制和体制架构。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省级财政科技投入80%投向企业,确保投入企业研发经费的80%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建立政产学研用有效结合机制,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根据自身优势建立低碳技术创新联盟,形成技术研发、示范应用和产业化联动机制。推动技术转移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八、加强能力建设
 
  (一)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监测体系
 
  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制度。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指标纳入政府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适应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要求的基础统计体系。根据温室气体排放统计需要,扩大能源统计调查范围,细化能源统计品种和指标分类。重点排放单位要健全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实行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制度。完善温室气体排放计量体系,加强排放因子测算和数据质量监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建立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系统,定期编制省、地市温室气体清单。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系统。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的指导,做好年度对设区市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构建省、市、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和核算工作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系统。
 
  建立健全气候变化监测评估体系。有机整合气象、水文、农业、环境、林业等部门观测网络,构建多圈层、多变量、跨部门的综合性气候变化观测体系,实现由单一大气圈气候要素观测拓展到多圈层、多气候变量的观测。建设全省温室气体监测网。建立气候变化基础信息资料库与数据共享平台,开展气候变化的区域响应研究。开发区域气候变化监测分析技术,加强对区域气候变化事实、规律和机理的研究。引进、开发适合我省的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模型,定量评估气候变化对水资源、城市、交通、农业、林业、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以及人类健康等方面的影响,划分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和脆弱区。
 
  (二)加强人才队伍和服务机构建设
 
  强化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发挥省科研机构和高校优势,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人才培养,积极参加国内外专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鼓励我省科研人员参与国际国内研究计划。建立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编制江西省低碳人才体系建设方案,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低碳人才培养方案,逐步建立一支人员稳定、结构合理、具备专业知识的应对气候变化队伍。
 
  加强相关支撑和专业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培育我省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提高核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社会中介组织的功能建设,大力发展市场中介组织,鼓励低碳资质管理和培训机构、金融、检测、评级、技术成果转化等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健全省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为政府决策咨询提供强有力服务。
 
  (三)加强教育培训和舆论引导
 
  加强教育培训。将应对气候变化教育纳入全省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知识进学校、进课堂,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科学知识。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职业培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培训工作,提高政府官员、企业管理人员、媒体从业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和工作能力。
 
  做好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先进典型及成功经验。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促进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建立鼓励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激励机制,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创新参与形式。做好“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完善应对气候变化信息发布渠道和制度,增强有关决策透明度。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发挥新型媒体在气候变化宣传中的作用。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
 
  进一步健全我省应对气候变化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中的作用,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归口管理,明确省直各有关部门的权责分工。各级政府要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的重要任务,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作为“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强化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意图和政策措施。要充分发挥企业、社会团体、公众等的作用,通过整合力量,协调行动,共同推进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完善投入机制
 
  加大财政资金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投入,支持碳交易市场建设、应对气候变化试点示范、能力建设和宣传教育。探索运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广泛投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绿色信贷机制,为低碳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根据碳市场发展情况,逐步发展碳金融。积极发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和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在低碳发展中的作用。
 
  (三)分解目标任务,健全考核机制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地区、部门,作为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工作落实的总体要求,对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完成碳强度下降等约束性指标情况、有关任务与措施落实情况、基础工作与能力建设落实情况、气候变化试点示范进展情况实行年度考核,综合评价考核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建立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问责机制,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奖惩制度,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四)严格法律法规,完善政策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以及能源、节能、循环经济、环保、林业、农业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保持各领域政策与行动的一致性,形成协同效应;严格执行我省已出台的森林和水资源管理、鄱阳湖湿地保护等地方性法规。研究制定低碳产品评价标准及低碳技术、温室气体管理等相关地方标准。完善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废弃物回收利用等政策措施,为实现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目标提供保障。
 
  (五)加强国际合作,推进共同应对
 
  积极借鉴和引进国外先进气候友好技术和成功经验,加强重点领域和行业对外合作。充分利用发达国家、国际组织提供的资金,支持我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性研究与技术开发。引导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技术合作和经验交流,推进共同应对。将“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办成展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和推动对外开放合作的高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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