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科技[2016]64号]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07-02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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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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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1号)要求,规范和指导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我部制定了《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现予发布,供各相关方参照实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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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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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林业局、国管局、法制办、中科院、气象局、能源局、民航局办公厅(室)。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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