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本市碳交易试点企业积极开展碳排放配额自愿注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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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发改环资〔2016〕77号
各试点企业: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为进一步推动本市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阶段碳排放配额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有关“全国低碳日”(6月14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安排,现鼓励本市各碳交易试点企业在依法依规完成今年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碳排放配额自愿注销,为全市有效控制和减少碳排放做出贡献。
如试点企业有自愿注销碳排放配额的意愿,请及时填写《关于自愿注销碳排放配额的回执》(见附件),并于6月23日下午17:00点前反馈我委。对自愿注销量达到一万吨以上的企业,我们将在本市主要媒体上进行宣传;对自愿注销5000吨以上的企业,将发放自愿注销荣誉证书。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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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