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推进农村生态示范建设。
16.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建设。完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指标体系,推动各地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省环境保护厅与顺德区政府共建顺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在环境管理体制和经济政策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推进生态乡镇和生态文明乡镇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17.建设美丽宜居村镇。继续开展宜居示范村镇、名镇名村等各类试点示范建设,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提升工程,创建绿色村庄,完成2016年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结合岭南水乡和农耕文化特色,保护和恢复乡土自然景观和田园景观,建成一批乡土气息浓郁、田园诗意萦绕的美丽村庄,及时总结推广示范经验,示范带动改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负责,省委农办、林业厅参与)
(八)加强基层环境能力建设。
18.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继续推进环境监测站及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县级环境监察硬件达标率力争达到70%以上。实施《2015-2020年广东省农村环境监测方案》,对21个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必测村庄开展监测。(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办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省农村环境保护部门间联席会议负责对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按照各自职责,深入推进各项工作,特别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制定本地区年度实施计划,明确细化任务和目标以及分工,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2016年度行动计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督办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行动计划实施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督查督办。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不定期开展督导督办,对实施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
各地、省农村环境保护部门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请于2016年12月底前将《行动计划》年度实施情况报省环境保护厅,省环境保护厅将总结分析全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召开省农村环境保护部门间联席会议,通报各地、各部门2016年度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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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印发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