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江苏省拟纳入全国碳交易体系的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16〕384号)的相关工作,确保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如期完成碳市场启动阶段我省企业历史碳排放数据的核算、报告、核查以及审核和报送工作,我委将不定期在外网门户网站公布各市属地企业历史碳排放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具体通知见附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附件:关于公示全省首期拟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2013-2015年历史碳排放报告工作进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