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阶段碳排放配额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05-10 09:5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本市碳排放管理工作,维护碳排放交易规范稳定运行,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和《上海市2013-2015年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方案》有关规定,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碳交易试点阶段配额结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额结转
 
    本市2013-2015年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及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本市2013-2015年度配额在2016年6月30日后停止用于交易和履约,等量结转为本市下阶段配额(以下称SHEA)。
 
    二、结转方式
 
    1、试点企业持有的2013-2015年度配额等量分期结转为SHEA,2016-2018年每年结转为SHEA的数量为其结余配额总量的1/3。
 
    2、机构投资者持有的2013-2015年度配额等量结转为SHEA,其中:
 
    (1)本通知发布之日前购入的配额,一次性结转为SHEA;
 
    (2)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含当日),通过挂牌交易方式购入的配额,一次性结转为SHEA;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购入的配额等量分期结转为SHEA,2016-2018年每年结转SHEA的数量为其协议转让总量的1/3。
 
    3、结转的SHEA可以通过本市碳排放交易平台交易转让,也可以用于履约清缴。
 
    三、配额结转量计算
 
    试点企业和机构投资者的配额结转量以2016年6月30日交易市场收市并完成清算后,本市配额登记注册系统记载的配额持有量为准。试点企业或机构投资者通过借碳方式借入的配额,不计入其配额结转量。
 
    四、其他事项
 
    1、对未来纳入国家碳交易市场的试点企业,在国家明确结转配额处置方案后,按照国家方案进行处置。
 
    2、鼓励相关企业和机构自愿注销碳排放配额,为全市进一步控制碳排放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9日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