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布征集国家重点推广低碳技术目录

文章来源:北京市发改委2016-03-28 22:32

京发改[2016]4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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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的有关要求,加快我国低碳技术推广应用,促进实现2020年和203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行动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开展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三批)》的征集、筛选和评定工作,请各单位协助组织推荐本领域、本区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一、推荐原则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一)坚持面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方向。申报技术应具有显著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效果,或具有大规模推广应用前景,温室气体减排潜力大。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二)坚持推荐技术的先进适用性。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至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知识产权明晰。全行业普及率已在50%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三)坚持推荐技术的成熟可靠性。在我国有一定数量的应用实例,并有实际效果验证的证明材料。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四)坚持技术应用的市场导向。推荐技术要有良好的经济性及广阔的市场推广前景。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二、推荐范围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钢铁、建材、电力、煤炭、石化、化工、有色、纺织、食品、造纸、机械、家电等工业领域,以及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低碳技术,可以是单一技术、产品、装备、工艺流程或系统性工程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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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技术评价的温室气体主要为二氧化碳(CO2),同时也适当考虑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等温室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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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直接节能和提高能效为主要特征的低碳技术不属于此次征集范围。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三、工作要求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请各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低碳技术,填写《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申报表》(详见附件1),并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文字版和电子版(刻制光盘)各1套反馈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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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天银大厦A西座1206室(邮编:100031)。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联系人:资环处〈气候处〉 庄云鹏; 联系电话:66415588-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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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24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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