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省碳排放核查机构(第二批)名单的公示

文章来源:湖北发改委2016-03-10 23:23

根据《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71号),2015年12月,我委向社会公开征选了碳排放核查机构。经专家评审、实地调研和综合评议等程序,结合2016年湖北省碳排放核查工作,我委拟将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等5家机构列入本省碳排放核查机构(第二批)名单。未入围的机构作为我省碳核查储备机构。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湖北省碳排放核查机构(第二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6年3月10日-3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3月19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或邮寄至我委(来信请注明公示情况举报并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传  真:027-87310019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7号省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处)
邮  编:430071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9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