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认真分析了目前云南省水污染防治面临的形势和与“水十条”要求的差距,分5年、10年、长远等不同时期提出了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的总体工作目标。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到2020年,云南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六大水系优良水体稳中向好,长江流域昆明、楚雄,珠江流域红河、曲靖,及西南诸河流域大理、德宏、玉溪、怒江、文山、保山等州(市)重点控制区域的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升。九大高原湖泊中,污染较重的滇池、星云湖、杞麓湖和异龙湖的主要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富营养化水平持续降低。螳螂川、龙川江等污染较重水体逐步恢复使用功能。全面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
到2030年,云南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至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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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公众切实感受到水环境治理效果,《工作方案》确定了以各类水体水质改善为主的主要指标。到2020年,云南全省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由66%提升至73%以上,珠江、长江和西南诸河流域优良水体比例分别达到68%、50%和91%以上。红河—蔓耗桥等45个断面水质维持在Ⅱ类及以上,牛栏江—崔家庄等7个断面水质提升达到或优于Ⅲ类。消除滇池(草海)等6个劣Ⅴ类水体,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断面比例由12%下降至6%以内。省级增加的50个地表水考核断面达到水质目标。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任务。县级、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分别达到95%、97%以上。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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