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审议通过《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5-10-27 01:24

2015年9月25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南京举行。会议以53票赞同,2票弃权高票通过了《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共分为七章六十二条,包括总则、规划与管理、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服务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该条例在严格遵循《国家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同时,紧密结合工作实践和江苏省情实际,更加突出了重要领域的刚性约束,更加体现重要工作的齐头并重,注重解决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在总量控制、循环经济信息服务、园区循环化改造、第三方服务、绿色交通、绿色商服、再制造等领域积极开展了制度创新,彰显了江苏循环经济发展的特色和亮点。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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