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环保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三类项目环评文件不予审批,五种情况不得批复试生产。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据介绍,不予审批环评文件的三类项目是:省、市发文明确禁止投资的建设项目;本市已无环境容量支撑项目排放相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使用或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其中,不得批复试生产的五种情况是:环保设施、环境事故应急设施等没有完全落实或达不到设计标准的;环保设施涉及隐蔽工程没有进行环境监理并提交环境监理报告的;涉及危险化学品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环保部门备案的;涉及危险化学品未通过市安监部门安评审批的;当地政府和建设单位在环评文件审批时承诺事项未兑现的。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通知》指出,对建设项目违法建设问题比较突出、辖区内企业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县、市、区,市环保局将暂停审批其增加污染物排放的新、改、扩建项目,并将严格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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