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节能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结合全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工作,就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制定指南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主要围绕节能、循环经济、低碳发展三个方面。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块短板求突破”的精神和《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发[2012]8号)要求,加大对工业节能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市节能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每年用于工业节能的专项资金不低于总额的30%。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一)节能方面:(1)节能改造项目。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燃煤锅炉(窑炉)改造、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改造项目;交通运输、旅游商贸领域和公共机构综合节能项目。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的节能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2)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本市境内实施的工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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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节能监察中心能力建设;节能降碳数据处理分析系统和信息平台建设;对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开展的能源审计,能源管理体系,能耗在线监测项目予以奖励。
(二)循环经济方面:(1)循环经济。县级以上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业再制造、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农业循环经济以及循环经济试点项目。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项目。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2)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农林剩余物、建筑和道路废物、污泥、废旧家电等综合利用项目。
(3)资源节约。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项目,木材、金属材料、水泥等节约代用项目。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三)低碳发展方面:工业、交通等重点领域低碳试点示范,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非化石类能源开发利用,公共场所照明改造、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半导体照明(LED)示范,低碳发展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项目。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四)节能环保产业方面:节能环保重大技术装备及其关键配套设备产业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效节能环保产品产业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产业化;循环经济、低碳发展等重大技术产业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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