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1.深化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上海石化、高桥石化、上海化工区、华谊集团、金山二工区等重点化工企业全面推行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落实开停工维检修期间的VOCs控制措施。在此基础上,实施VOCs综合治理。宝钢集团实施VOCs综合治理。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2.推进主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有机化工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化学药品原药制造、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等6个行业重点企业按照规程实施LDAR和开停工维检修期间的VOCs控制措施。推进汽车涂装、船舶涂装、涂料生产、印刷等行业VOCs废气达标排放治理。到2017年,完成150家重点排放企业VOCs治理,全市VOCs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
(三)加强流动源污染防治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1.着力优化交通结构。坚持公交优先战略,建设便利、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系统。到2015年,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长达到600公里左右,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重达到50%以上,全市达到36%以上;到2017年,全市公共交通出行比重进一步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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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15年累计推广1.3万辆,2017年进一步推广。在公交、环卫、出租车等行业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实施集装箱运输车队清洁能源试点,推广应用LNG集装箱运输车辆1000辆以上。加快充电桩、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建设,2015年底前累计建成6000个充电桩。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3.实施更严格的新车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实施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新车国Ⅴ标准,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相同的节能与排放标准,同步配套供应相应标准的油品。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行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4.加快推进老旧车辆淘汰。2015年4月1日起,在G1501上海绕城高速范围内实施黄标车限行,在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全天禁止国Ⅰ标准汽油车通行。研究出台促进老旧车辆淘汰的工作方案,在2015年全面淘汰黄标车的基础上,加大老旧车辆淘汰力度,三年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30万辆。
5.加强在用车检测和监管。强化机动车环保年检,增加黄标车和10年以上老旧车辆检测频次。加快推进简易工况法检测体系建设,2015年底前基本建成简易工况法检测站点体系,营运性车辆全部实施简易工况法检测。启动出租车尾气净化装置定期更换工作。落实强制报废制度,本市牌照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实施强制注销和报废。加强长三角区域在用车公安、交通、环保信息共享,实施在用车异地协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