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5-01-13 15:31

1月13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通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科技支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各地开展大气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了第二批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涉及大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道路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源、生物质燃烧源、扬尘颗粒物等方面。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以上技术文件是环境保护部启动实施《清洁空气研究计划》以来,继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以及大气细颗粒物(PM2.5)、挥发性有机物(VOCs)、氨(NH3)源排放清单和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技术指南之后,形成的第二批重要阶段性成果,旨在为各地开展相关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提供统一规范的方法、工具。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尚未从国家层面上建立完整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也缺乏一套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的方法工具,相应的能力建设较为滞后,严重制约了我国空气质量管理工作。考虑到各地清单编制工作的技术基础与实际管理需求的差异性,环境保护部在《清洁空气研究计划》中将大气污染源国家法规排放清单及减排支撑技术列入四大主题之一,重点解决大气污染物排放“底数不清”问题,并按照“规范统一、科学实用、轻重缓急、循序渐进”的原则,提出了构建我国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体系的基本思路,即先按照污染物种类和污染源源类两个方向分别出发,编制单项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待各方面对清单编制工作有一定认识和基础后,再将城市和区域网格化,编制涵盖全行业、多污染物以及包含污染源时空变化信息的源排放清单技术指南。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这位负责人说,按照上述工作思路,2014年8月,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大气氨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第一批3项源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并面向全国组织开展了技术培训,本次又发布《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非道路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5项技术指南,至此,初步形成了我国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支撑体系。未来,还将面向城市或区域联防联控和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需求,发布涵盖全行业多污染物和污染源时空变化信息的城市人为源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和高分辨率网格化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这位负责人强调,排放清单是识别污染来源、支撑模式模拟、分析解释观测结果和制定减排控制方案的重要基础,对于探究大气化学与气候相互作用、识别大气复合污染来源等科学问题,以及污染物总量减排、空气质量达标等环境管理问题,都是极为关键的核心支撑。污染物排放清单随着污染源构成变化、控制技术发展、测试技术更新、校验方法发展而动态变化,因此,清单编制工作将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发展、持续更新的工作。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是建立区域和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的重要工具,也提供了大量的方法和参考数据,但是各地要构建完整的、精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还是要结合当地实际,重视指南的实践运用并加强科学研究,针对当地产业结构、污染物的控制技术、环境监管水平等实际特点,将清单研究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改进、完善清单编制技术方法,开展实测工作,获取本地化的参数,补充、更新排放系数库,并将这些重要信息、数据反馈给环境保护部,以便对相关的源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进行适时修订。同时,各地也要加强清单编制能力建设,加快人才培养、开展技术交流和培训,注重工作积累,重点提升排放清单编制水平。(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