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政策集成,发挥政策合力,系统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组织了2014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竞争性评审工作。为确保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10月24日,在新闻媒体、监督机关和各答辩城市观察员的全程监督下,从专家库中抽取10名专家组成评审团,对16个申请城市进行了答辩评审,并当场公布了评选结果,拟纳入2014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名单如下(按所属省地区序列排序):天津市、临汾市、包头市、徐州市、聊城市、鹤壁市、梅州市、南宁市、德阳市、兰州市、海东市、乌鲁木齐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0月28日?2014年11月3日。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经建司和发展改革委环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