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加强经济政策引导。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实行节能环保价格政策,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研究扩大基于能耗、环保标准的非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实施范围。开展电力价格大检查,严格清理地方出台的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完善环保收费政策,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逐步纳入污水处理成本,改革垃圾处理收费方式。继续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资金安排要与工作任务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减免政策,加快资源税改革,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推行绿色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发行债券融资,促进节能减排信息在各类金融机构共享。针对中小企业数量多、范围广等特点,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作用,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支持中小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三要健全市场化机制。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定期发布空调、冰箱等能效最高的终端用能产品目录,以及乙烯、粗钢等高耗能产品单耗最低的企业单耗水平等。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研究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研究制定节能量交易工作实施方案,依托现有平台开展项目节能量交易。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研究提出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修订能效标识管理办法,扩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开展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动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和有序用电。
7.动员全民参与。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抓好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和媒体等专项行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引导绿色消费行为。政府机构带头节能减排,继续组织做好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资源环境国情教育。组织实施“节俭惜福、养德圆梦”全民节约行动,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营造推进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多年来,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积极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代表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出了许多很好、很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对政府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今后,我们将更加自觉地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并以本次监督检查为新的契机,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气力,做更大的努力,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中国而努力奋斗。希望全国人大继续对节能减排工作给予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