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碳排放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文章来源:长江商报田立平2013-11-09 06:52

  我省是国家确定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之一,碳排放权交易的政策在湖北有了实质性进展。记者昨日从湖北省发改委了解到,工作组正在对《湖北省碳排放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年底前将正式出台。(草案本报曾报道)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办法》所说的碳排放为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中化学反应及消耗电力等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碳排放权则是指依法取得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碳的权利,包括碳排放配额和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据了解,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联合调研组已经在黄石和武汉进行了立法调研,争取年底正式出台《办法》。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