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发改局昨日启动节能减排型企业申报福田区人才安居试点的受理,受理时间截至6月25日,符合分类标准中一项的节能减排企业均可申请。
符合分类标准中一项的节能减排企业均可申请,分类标准包括从事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及环保等技术、装备、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从事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提供建筑节能、合同能源管理、清洁生产、能源审计、能量系统优化以及污染防治和减排等技术和服务。
要求申报的企业需符合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福田;在福田的上年度或上两年平均纳税达200万元(含在福田的免税额);人才规模达30人等条件。并必须具备实施相关项目获得过各级政府政策或资金扶持;取得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等条件之一。
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下载并如实填报《福田区节能减排型企业申报人才安居试点申请表》,区发改局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核通过的企业,由发改局汇总报送区人才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获审批通过并纳入《福田区人才安居试点企业名录》的企业,可按市、区人才安居相关文件规定,享受人才住房优惠政策,比如住房补贴、租金补贴或人才住房等。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已申请福田区人才住房配售并获受理的企业,无须再次审核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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