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节能节水专项扶持计划措施政策

文章来源:深圳晚报佟艳婷2013-03-20 05:33

从福田区发改局了解到,根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节能节水专项扶持计划的通知》,该项扶持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在3月22日前将整套申报材料报送福田区节能减排办,联系电话82917655(含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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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3年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节能扶持计划重点支持领域包括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绿色照明等节能技术改造及应用项目。而节水专项重点支持领域主要涉及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项目,雨水、中水收集和利用项目,海水淡化及海水直接利用等节水技术改造及应用项目。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申报单位必须是依法在深圳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系,企业须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具备符合国家和市产业政策、节能节水效果明显、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以上和在深圳实施并已建成,完工时间不早于2012年1月1日等要求。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申报单位需注意的是,扶持计划不包含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而且不得申报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09年修订)》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据悉,项目资金原则上以项目单位自筹为主,政府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对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部分给予补贴,本文内容来源于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paifang.com,转载须加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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