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立法和做好绿色建设规划的建议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12-12-14 04:45

近年来,我国已经制定和修订了多部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国际层面,我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缔约国,始终积极参与相关的国际谈判,在建立和完善公正合理和科学有效的国际气候变化应对机制中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在国内层面,制定实施了《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以及相关行业规划和规范、标准,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确定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我委也制定实施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对外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目前,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要求,我委已将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作为2010-2012年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之一,并组织开展了立法前期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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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规划方面,“十一五”规划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提出了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的目标。“十一五”前四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4.38%,累计节能约4.5亿吨标准煤。去年,国务院确定了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即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0-45%,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相应的统计和考核办法。下一步,我委将结合制定“十二五”相关规划工作,积极研究节能和提高能效、发展非化石能源等政策措施,认真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研究制定相应的目标步骤、工作重点、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向低碳转变,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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